6月8日,由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信通院”)、中国信息消费推进联盟牵头编制的《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管理规范》(以下简称《管理规范》)团体标准专家评审会在京召开。来自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信息中心、北京邮电大学等单位行业专家及中国电信集团、京东集团、苏宁集团、海尔集团、多点生活、歌尔创客等应用单位代表出席会议。

2017年8月,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 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支持体验中心建设工作。为落实文件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均将建设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列为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的重要举措。2019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信软〔2019〕6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将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建设工作列为申报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的基本条件。

为深入推进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建设工作,统一体验中心建设与认定标准,2019年9月,由中国信通院、中国信息消费推进联盟联合20余家信息消费领域相关企业共同研究编制的《管理规范》在中关村现代信息消费应用产业技术联盟正式立项。经《管理规范》编制组历时六个月的调研、编制、完善、修订,累计征求地方信息消费主管部门、科研院所、应用单位等意见60余条,最终形成《管理规范》(送审稿)。

会上,中国信通院产业与规划研究所樊抗抗代表《管理规范》起草组向审查委员会汇报了《管理规范》的编制工作总体情况,并逐条介绍了编制理由。经审查委员会对标准内容认真审查和讨论,审查专家一致认为:《管理规范》按照GB/T1.1-2009的规则起草,规定了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的分类、基本原则、主要内容、要求、检查与评价等,适用于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的管理;《管理规范》起草过程符合团体标准制修订程序的要求;《管理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填补了国内空白,对于指导和规范我国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的建设与管理,提高相关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审查委员会对《管理规范》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希望编制组尽快形成《管理规范》报批稿,上报有关标准化行政部门,作为推荐性团体标准尽快发布。

《管理规范》顺利通过专家组审定,标志着国内首个规范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管理的团体标准即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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