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又赢了,这次获赔十几万元。

  6月10日,市界发现,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发布一则《广东太平洋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范冰冰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由于范冰冰系知名演员,曾出演多部影视作品,其肖像具有较高辨识度和较高的商业价值。公众号“太平洋时尚网”曾多次利用范冰冰知名度发送夹带私货文章,而广东太平洋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则为该账号运营主体。

  因此,一审法院判决,广东太平洋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其微信公众平台连续三日登载声明,向范冰冰赔礼道歉,致歉内容须经一审法院审核。如逾期不执行,将依据范冰冰选择一家全国范围内公开发行的报纸刊登,费用由太平洋互联网负担。

  此外,广东太平洋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还需赔偿范冰冰经济损失114 000元及维权成本1000元。随后,太平洋互联网进行上诉,但遭到二审法院驳回,案件受理费875元,由该公司负担,且为终审判决。

  天眼查显示,广东太平洋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为广州英鑫计算机科技交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批发、电子产品批发等业务。

  市界发现,该公司的司法风险高达747条,其中开庭公告112条,法律诉讼则高达300条,其中多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名誉权纠纷等。申立为公司执行董事与法定代表人,疑似实际控制人则为间接持股70%的杨天颖。

  实际上,范冰冰最近可没少打官司。市界仅在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搜索关键词范冰冰,便跳出200多条文书,且显示最早的日期为2018年9月,其中还涉及周冬雨、李晨、王鸥、张雨绮等明星。

  就在6月9日晚间,范冰冰还在社交平台更新一组图片,并配上“冷冷子”三字。照片中的范冰冰摆出各种造型,显得十分俏皮,并赢得网友夸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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