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卢小鲸

小说《局外人》故事的情节很简单,但是这本书却是让人情感最复杂的一本书。

小说的主角叫默尔索,是一家公司的职员,某天他接到养老院的电报:

“母歿,明日下葬,节哀顺变。”

于是他回到了养老院,参加了妈妈的葬礼。葬礼期间他多次拒绝了院长和门房问他看妈妈遗容的提议,在葬礼的过程中他没有哭泣,甚至在守灵时抽烟、喝牛仔咖啡,表现得昏昏欲睡。

葬礼结束的第二天,他就去了海边放松,和新结交的女友玛丽看了喜剧电影,并在当晚带女友回家过了夜,之后一切的生活回归到正常轨迹。

在妈妈的葬礼结束两周后,他被雷蒙邀请和女朋友一起去了海边度假,在此期间枪杀了一个阿拉伯人,被送上了法庭。

法院的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和检察官并没有关注他杀人这件事,而是在母亲的葬礼上他没有哭,以及种种无动于衷的行为,因为在母亲的葬礼上他没有哭被判处了死刑。

看到这里是不是觉得这个故事很荒诞。没错,这就是一本荒诞小说,有荒诞的情节不难理解。但是最让人难以理解的是默索尔开枪杀人的经过,小说中关于默尔索杀人时的情节是这样写的:

“一时间我什么都看不见,只有太阳依然在我的额头上敲锣打鼓,朦胧中隐约可见,闪亮的刀刃还在我面前晃动……我全身僵硬,握着枪的手,猛的一缩紧,手指碰到了光滑的枪壁,在这声干涩震耳欲聋的枪响中,一切开始急转直下,我摇头甩开汗水和挥之不去的烈焰,发觉自己毁掉了这一天的完美……我又从躺在地上毫无动静的身体连续开了四枪,子弹深陷入体,不见踪迹,这四枪仿佛短促的叩门声,让我亲手敲开了通往恶运的大门。”

从这段话里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几个信息点:高温太阳照射下,默尔索出现了一瞬间的恍惚;精神恍惚下出于正当防卫的需求开枪打了人;在意识到打人停顿了一会后又对躺倒的身体接着连续开了四枪。

在第一次开枪之后,停顿之后为什么还要接着再开四枪?

这个问题看似毫无意义,却决定个小说整个情节的设置,也是最引人思考的地方,甚至可以说所有的故事都是围绕着这句话展开的。

《局外人》这本小说不仅是一本文学作品,也是一部哲学经典著作,它被誉为20世纪西方最有划时代的小说之一,为什么会有这么高的美誉,并不是因为他的文学方面的贡献,而是这本小说对“存在主义”哲学的思考。

若是从正常的思维去理解这本书的荒诞情节,很难得出明确的答案。

文学作品和哲学作品两者近似,然而两者还是有着本质的区别,若是将哲学作品当做文学作品去解读,得出的结果同样是荒诞的。《局外人》在文学解读中找不到的答案,从哲学角度去思考,一切又是那么合理,存在即合理。

存在主义的自由选择

在默尔索被捕入狱后,预审法官对他进行了审讯。法官想知道默尔索杀人时打的那五枪是不是连续的,他在稍作思考后回答说:

“我是先开一枪,隔了几秒才继续开的另外四枪。”

法官又问:

“为什么你在第一枪和第二枪开枪中间会停下来?为什么你会朝一个躺在地上的人开枪?”

为什么要纠结第一枪和第二枪呢。从普世价值的代表之一法律上来讲,默尔索的第一次开枪属于精神恍惚下的正当防卫,若是连续射击五枪也是在正当防卫的范围内,默尔索是无罪的。在阿拉伯人躺倒之后又打了四枪,从法理上来讲这就属于主观上的故意杀人,默尔索是有罪的。

对有罪无罪的争辩,也是小说的核心,无神论的存在主义与普世价值、基督教存在主义的冲突。

默尔索没有觉得自己有罪,在他看来,打一枪和四枪没有区别,这是他的自由,他认为本还如此,没有为什么。默尔索的这一想法便是存在主义自由选择观念的体现,人的自由是绝对的,不受限制的,这也是存在主义的核心。

“因为人生活在一个孤立无援的世界上,人是被‘抛’到世界上来的,上帝、科学、理性、道德等对人都不相干,也就是说,它们都不能告诉我们生活的真理、生活的方式,同时,它们对人也没有任何的控制和约束的作用。”

默尔索从始至终在贯穿着这种绝对的自由。

今天,妈妈走了,或者是昨天,我不清楚。”这是小说的开头,从句话我们可以体会到一种冷漠事不关己的感觉。在母亲的葬礼期间,他表现得也像一个陌生人,不知道妈妈的年龄,不愿多看一眼妈妈的遗容。

他认为和玛丽可以结婚,也可以不结婚;雷蒙可以做他的朋友,也可以不做等,默尔索表现得像一个游离于社会之外的陌生人,所有的事情都与自己没有关系。

“对于世界,我永远是个陌生人,我不懂它的语言,它不懂我的沉默,我们交换的只是一点轻蔑,如同相逢在镜子中”,北岛《无题》中的这段话恰好是对默尔索最好的总结。

绝对的自由导致的结果就是疏离感,在不知自己有什么罪中,疏离了他与周遭的人,疏离了他日常的生活和社会规则,疏离了审判日的荒谬。最后他自己却被好像完全与审判无关的东西杀死。

普世价值观与存在主义的冲突

法院庭审中审判长和检察官没有追究默尔索杀人的行为,反而因为他在母亲的葬礼上没有哭,最终判处了他死刑,看似荒诞却又合理。

默尔索在第一次开枪阿拉伯人躺倒无反抗能力时,又接着对这身打了四枪,而这四枪却背离了普遍的价值观,无论是从法理还是道德伦理层面。

法理上默尔索这四枪存在着主观过错,而主观过错是怎么界定的?预审法官审问了他中间为什么要停顿的原因,默尔索选择了沉默,没有过多的解释什么,在他看来这没什么问题。默尔索的表现让预审法官无法作出判断是否存在主观过错。

在法庭庭审期间,审判长和检察官的提问也是从普世的价值观出发来判断默尔索是否存在主观过错。在妈妈的葬礼上没有哭、在守灵期间抽烟喝咖啡、在葬礼的第二天就去海滨戏水、约女朋友看电影并和女朋友做爱等等。

这些默尔索自认为没有问题的行为上,却违背了普世价值观,因此法官和检察官认为默尔索主观上存在过错,从而判定他杀人是事先预谋好的,甚至在精神上杀死了自己的妈妈。得出这一结论很荒诞,却似乎又有些合理。

普世的价值观和无神论的存在主义两者是冲突的。在存在主义的观念中,存在先于本质,人的本质是人自己通过自己的选择而创造的,不是给定的,人是绝对的自由,也就是说默尔索所做的一切都因他自己而存在,普世的价值观也不能界定他有罪。

存在主义的观念上默尔索无罪,他是自由选择,而默尔索在开了一枪停顿之后又开了四枪,也是这四枪将存在主义和普世的价值观牵连了起来,审判长和检察官也能从普世的价值观上对默尔索进行审讯提问,判定他有罪。

基督教存在主义与无神论存在主义的冲突

存在主义的另一个流派基督教存在主义,这一学派高扬信仰、批判理性,主张信仰上帝获得拯救和自由。在基督教存在主义的观念中,世人都是有罪的,而获得救赎的方式就是信仰上帝。

预审法官告诉默尔索他信仰上帝,且坚信没有任何人十恶不赦到上帝无法原谅的,前提是人必须心存悔意,像孩子一样敞开白纸般的灵魂,准备好全然接受信仰。默尔索若是信仰上帝,那么他就可以通过救赎获得自由。

预审法官有句话很经典,如果有天我对信仰上帝产生了怀疑,那么我的人生便将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基督教存在主义的核心便是如此,否认物质世界的存在,认为真实存在的东西只能是存在于个人内心中的东西,也就是说信仰上帝。

默尔索被法庭判定死刑之后,神父不厌其烦的对默尔索和默尔索探讨上帝的问题,神父认为默尔索有罪,背负着沉重的罪孽,必须将之卸下,而人类的审判微不足道,上帝的审判才是至高无上的,默尔索需要接受上帝的审判与拯救。

普世价值认为默尔索有罪,要接受审判;基督教存在主义也认为默尔索有罪,需要向上帝忏悔,一个是身体的审判,另一个是灵魂的审判。然而坚信无神论存在主义的默尔索认为自己无罪。

我不知道所谓的罪过如何,只是被告知了自己有罪,因为有罪,所以得为此付出代价,没有人有权要求我做更多。

默尔索所贯彻的无神论存在主义不仅与普世的价值观冲突,与基督教存在主义也存在着冲突。当这种观念产生冲突时怎么办?

荒谬对抗荒谬

整部小说的情节给人的感觉很荒谬,不仅作为主角的默尔索他的行为和审判过程很荒谬,默尔索周边的人的行为也显得很荒谬。他的“朋友”雷蒙实则是一个皮条客,靠情妇做妓女维持生活,却因为情妇的不忠而对其展开报复;他的邻居萨拉曼诺讨厌狗,经常打它,却在狗丢失后表现得很焦急,甚至失去了生存的动力;默尔索自己呢莫名其妙的杀死了阿拉伯人,原因仅仅是因为阳光太耀眼。

看似一切荒谬的情节,当这些场景聚合在一起时却又显得那么合理。荒谬是如何产生的?

存在主义不仅认为存在先于本质,而且认为世界是荒谬的,人的生活是痛苦的。物质世界的存在是没有理由的,也不是根据某种绝对的观念、思想或精神演绎出来预先具有一定意义的。既然所有的存在都不是决定的,而是偶然的,所以,存在是不确定的。由此可以推知,从根本上讲,存在是荒谬的。因此,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事先决定事物应该这样而不应该那样,同样,我们也没有理由事先决定人应该这样而不应该那样。

至于如何应对这种荒谬,加缪有句名言:“我反叛,因此,我存在。”以荒谬对付荒谬,便是在各种观念存在冲突是解决的方法,而这种方法践行后的结果便是疏离社会,成了一个游离于社会之外、与社会脱节的局外人。

总结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有人可能会说,哪有你说的这么夸张,你这是过度解读,也许可能是吧。

再读《局外人》,我的心中仍有很多的疑惑,比如对死亡的思考,对刑罚的思考,对一个死刑犯自述的思考。在阐释的深渊旁,我被罚站,仰之弥高,钻之弥坚 ;瞻之在前,乎焉在后,我给不了自己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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