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车主向九江报业融媒记者反映,自己驾车从九江南上高速到沙河收费站下,ETC过路费3.8元,从沙河上高速到九江南下,ETC过路费要4.75元,而从沙河上高速到八里湖下,ETC过路费却收了6.40元,对此感到不解。

为此,记者从交通部门获悉,自2020年5月6日零时起,我省对昌九高速九江收费站、九景高速九江东收费站、南外环高速九龙湖南收费站、乐温高速塔城收费站、昌樟高速昌西南收费站、昌九高速南昌北收费站、泰井高速井冈山等7个收费站外连接有开放式高速公路,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入口单向精准计费、出口最短路径优惠让利计费。

收费原则遵循“三原则”。首先是,车辆在开放式高速公路枢纽互通之间行驶时,不收取车辆通行费。其次,入口精准计费。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在开放式高速公路的互通匝道和主线的合适位置设置了电子收费站,车辆从开放式高速公路驶入高速公路实体收费站时,按该车驶入开放式高速公路的枢纽互通电子收费站作为计费起点,实现单向精确计费,体现了“多用路者多付费,少用路者少付费”的公平原则。同时,出口优惠让利。车辆驶出高速公路实体收费站进入开放式高速公路时,按离实体收费站最近的枢纽互通电子收费站作为计费终点,即按最短路径优惠让利收费。最近电子收费站以外其他开放式路段不计收费里程。

九景高速九江东收费站至湖口收费站往返收费按照以下原则收取。车辆由荷花垄立交九江东收费站行驶时,通行费将按荷花垄立交至九江东收费站实际距离收费;而当车辆由九江东收费站荷花垄立交行驶时,按离驶出收费站最近的琴湖互通电子收费站作为终点计算收费里程,琴湖互通至荷花垄立交之间里程则不收取通行费,进行了优惠让利,所以导致同一车辆在经过荷花垄立交与九江东收费站间往返时,通行费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而车辆经过琴湖互通与九江东收费站间往返时,由于琴湖互通是距九江东收费站最近的互通,往返通行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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