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一则关于“大学生补考过程中作弊被抓而选择跳楼自杀”事件持续发酵中,原本以为在警方介入调查,学校与死者家长好好沟通之后,这件事也就暂时告一段落了,但没想到这件事在网上又引起了一波浪潮。

关于中北大学学生坠亡一事,这次网友们不同于以往站在弱者的角度为他们发声,网友们这次的态度纷纷站在了学校一方。不少网友认为孩子心理脆弱与家庭教育出现问题才会最终导致孩子这一条年轻生命的逝去。

还有不少网友在面对中北大学校长沈兴全回应关于大学生坠亡事件,校长认为老师的做法没有不妥时,网民舆论更是直接到向校方,调侃的有,赞扬的有,网友们的评论绝大部分是一篇和谐正义的样子。

但在一篇和谐之下还是有一些不和谐的声音出现,“孩子都死了,一个那么年轻的生命逝去了,从头到尾没有表达对家属的安慰,对孩子的惋惜,一直在那里讲校规校纪。”“补考作弊全对也只有60分,他的作弊不会对其他人有影响,他只想毕业。”“人死为大,就算他生前杀人了他也是对的,说他是杀人犯就是对他的不尊重。”

看到这些评论,我想说,孩子年纪轻轻的就没了,作为孩子家属一时难以接受想要借助外部原因寻求安慰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因为一条生命的逝去便对事实,社会基本的规章制度冷漠不管,这是对其他人的不公平。

网友拿死者为大当说辞,说其他评论没有同情心的,其实在我看来,一个人若是连自己都没有尊重自己的生命,因为作弊被抓这一件小小的挫折便选择自杀来了断,这样的人让别人怎么尊重他。

从上一次家属的发声内容到这一次家属的再次发声,我们都能看出来,家属认为时间,地点都是在学校,就应该是学校的责任,可孩子跳楼自杀完全是他自己主观的意识行为,没有人去逼他跳楼,虽时间地点均在学校但责任不应该在学校。

试想一下,难道社会上发生的任何事,政府都要兜底吗?老百姓吃饭吃撑了还要怪袁隆平吗?

我们都知道,从幼儿园开始,到社会上的各种考试,作弊公开通报批评是公众所熟知的规则。而且相信学校在每次考试前都会有相应通知及强调,死者作为一个大学生不会不知道,作为成年人的你们也不会不知道,死者家属作为一个正常人肯定也是知道的。

学校校长此次的做法为学校老师发声,不因为为维护学校的声誉,站在事实的角度上来处理事件是公正的。假若学校老师担下这个责任,那么以后考试禁止作弊的制度如何维护?制度的公信力如何维护?

所以校长这次为公正发声能够受到广大网友们的赞扬是必然的。

年轻生命的逝去是惋惜的,这件事从发生到现在,家长的发声,学校方校长的回应,在我们看来都是很明显的是死者理亏。原本学校在事情出现之时学校便有积极与家属沟通,在此次校长的回应中也是强调说明了,有专人与家属沟通协商,可家属却与学校协商无果且在微博几次发声推诿责任。

这不免让人觉得家长这是在消费死者,想要以此讹学校的赔偿?人死不能复生,养一个孩子养到这么大花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物力总是不甘心的,利用这件事索要赔偿也不是没有道理。

而家属再次发声所说的“若晚一天通报孩子便不会跳楼”,作为老师,若是学校规定在一定时间条件情况下,需要即刻通报,那么老师也是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老师也没有权利因为要顾及学生的脸面而去做违反规定的事情。

若按照死者家属的想法,如果孩子不作弊,便不会跳楼。“晚一天通报”这不是推卸责任的理由。

有一些网友评论谴责这位老师没有在第一时间去安慰这位学生甚至骂他不配为人师表,这些网友这道德绑架是否太过了,老师在当时的监考环境下,学生不止他一个,在当场就劝解他是否会对其他的学生造成影响。

或许会有人说可以将这位学生叫到教室外安慰他,可是仔细想想,当时是在考试,老师作为监考官需要做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

死者家属因为孩子没了,理智上有些偏颇可以理解,但难道这些抨击学校与老师没良心的网友们就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了吗?

长久以来我们的社会便是重情重过于理,死者走了我们惋惜,对家长也是同情,但是还是一切要尊重事实真相!

你认为中北大学学生跳楼事件是谁的错呢?欢迎到留言区与我们分享你的想法。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