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這是古人強調法律的權威不容置疑。哪怕是國家君王犯法,也該與庶民一樣受罰。

就像《三國演義》有一幕令人印象深刻。

曹操曾大敗袁術,卻不得不回到中原,抗擊劉表和張繡的聯軍。路經一片麥田,百姓見到曹操的軍隊一個個嚇跑了。

這是曹操非常不樂意見到的情形,便下令三軍不得有絲毫踐踏麥田的行爲,違令者斬。誰知話剛說完,馬兒一陣嘶鳴,馬蹄狠狠踩在莊稼上。

曹操臉色大變。法是他制定的,現在他又踐踏了法律。依法踐踏麥田着當斬,曹操當即拔劍欲要自刎。

無奈衆將士,跪地求情,曹操才割發(古代頭髮有首級的寓意)以示刑罰。

這都是在強調法的權威,不允許任何人凌駕其之上。

那可能有人會疑惑,如果當政治或者權力,凌駕於法律之上,又會怎麼樣呢?

讓我們看看秦朝的歷史,你就知道了。

我們知道,在秦朝因爲趙高通曉刑罰,受始皇提拔賞識,任中車府令。並教導自己的小兒子審理判斷訴訟案。

胡亥寵愛趙高。但趙高卻犯下大罪,始皇讓內輔大臣蒙毅處罰。

蒙毅依秦法,認爲趙高當斬。可始皇覺得趙高辦事靈活,便赦免了他,並恢復其官職。

可以想象得到,依法當斬的罪,無非是逾禮,和以權謀私。這都是不忠和大逆不道的表現,如果留之後患無窮。

可是始皇一聽是殺頭的罪,便赦免趙高,不顧秦國刑法。儼然是政治權力凌駕於法律之上的表現。

這裏秦始皇帶頭破壞法律,擾亂秩序。爲秦國的滅亡埋下禍根。

他的亂法行爲直接導致,趙高怨恨蒙毅,兩家結下不解之仇。

一個組織和諧團結是非常重要的,現在出現難以化解的死仇,可想而知秦朝的內部正演化着一場水與火的政治較量。

這點在始皇死後體現得更爲明顯。

始皇死後,本欲立長子扶蘇繼位,但扶蘇素來親近蒙恬。趙高害怕,發動了歷史上著名的沙丘之變。

趙高勸說胡亥,聯合丞相李斯,篡改始皇遺詔,殺掉扶蘇,改立胡亥,並逼死蒙氏兄弟。

之後,胡亥登基爲秦二世。

後來的事情,電視上也好,還是影視作品,涉及的都非常多。

因爲秦二世愚昧,一直被趙高控制。趙高爲了擴大自己的權勢,結黨營私,使徵疫更加繁重,行政更加殘暴。

直到公元208年,趙高又設計殺掉李斯,逼死秦二世。

可以說趙高自牟私利的種種行爲,都加速了秦朝的滅亡。

當初,趙高犯下大罪時,已是禍根浮現。如果沒有秦始皇政治權力的干預,也就沒有之後的沙丘之變,更沒有扶蘇和蒙氏兄弟的死難。

很難想象,如果扶蘇繼位,在蒙氏兄弟的輔佐下,秦朝將達到怎麼的高度。

可以說正是始皇自己對法律的干預,纔將秦朝的歷史導向負面,加速了秦朝的滅亡。

不知道對此,你認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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