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0年代的朝鲜战场上,尤其是1950年抗美援朝初期,志愿军部队中有着明确规定:禁止使用步枪或机枪对空射击。说白了就是不准战士们用枪打美国战机。美军握有制空权,我们遭到美军战机又不让还手,岂不是更加被动了?这是为什么呢?对空射击也许能解气,但是严重的后果你可能想象不到!

首先,美军的空军规模和作战能力,远远不是解放战争时的国民党空军能比拟的。解放战争时期,我军官兵遭到国军轰炸扫射时,基本都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空射击,甚至能有所斩获。但是国民党空军针对一个战术目标,通常只会派出每组2-3架战机,炸弹扔完了事,甚至不会接近地面飞行。朝鲜上空的美国空军与国民党空军几乎没有可比性,一方面每一区域都有多达三四十架战机巡逻,白天几乎是一刻不停地在上空盘旋,无论是机群的飞行密度、飞行时长还是打击能力都超过国民党军的几十倍;另一方面美国飞行员训练时数和作战经验非常出众,能够低空侦查扫射,美军的F-84战机基本上是贴着村庄和农田执行任务。这种情况下,我军不暴露还好,一旦违抗纪律对空射击,不管能不能击中目标,都将很快引来美军的作战机群。这个时候不管我们有没有防空炮、高射机枪都没啥意义了,将完全沦为活靶子,结果是毁灭性的。所以“不暴露”才是防空的关键,我军严禁对空射击美国战机。

其次,非专业防空武器,打下飞机的概率接近为零。美国战机不同于日军,底部及关键部位设有装甲带,弹丸小于20毫米口径的武器极难击穿。也就是说,想打下美军战机,一般情况下需要使用高射机关炮。普通的机枪、冲锋枪甚至步枪,贯穿能力十分有限,无法对飞机造成实质性的伤害。所以在苏制武器尚未武装到位之前,尤其是1950年,志愿军要求不做无谓的弹药浪费,甚至冒着暴露自己的危险去攻击美军战机。事实上我军的行进大多选择在夜晚美机活动不频繁,或者视线较差的条件下。至于白天则尽量隐蔽在山洞、战壕和丛林中,不与美国空军交战。在朝鲜用普通枪械打飞机,除非赶巧了运气好,否则是极其不明智的。

最后,是作战目的的要求。志愿军在1950年10月-11月间,是部队入朝的高峰期,这个时候部队的主要任务是快速包抄迂回到敌后,获取战略纵深,从而为后期作战赢得有利条件,而不是一进朝鲜境内就不顾一切地和敌人交手,尤其是实力相差悬殊的空军。简单点说,前期我们急着赶路。而要实现快速行军,最重要的自然是不能暴露位置,空军战机是美军最有力的侦查工具,这种情况下谁要是擅自对空射击,就是严重违反作战纪律,会遭到严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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