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集团是中国网络文学的中心地带,也是网络作家们梦想开始起航的一个地方,当梦想一步步被染成灰色,中国的网络文学又该去向何方?

许多人都在网上看过网络小说,可很少有人会去想这本书的创作者与书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

嗯?

作者与书的关系不就是他创作出了这本书的关系吗?

错!大错特错!

请看起点中文网与旗下作者们签订的合同是怎么描述的。

阅文集团要求“乙方(乙方为网文作者)无条件将所有版权交给阅文,且甲方运营版权无需乙方同意,且不予分配收益”;“和第三方发生版权纠纷时,乙方必须全力协助甲方。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乙方承担”;“甲方将乙方作品免费发布视为对作品的推广手段,而不是侵权。乙方必须认可”;“甲方有权运营乙方所有社交账号”;“乙方签约时,必须向甲方提供大纲、预期完本字数以及完本时间”;“甲方拥有乙方完本一年内发布的作品,以及一年后发布第一部作品优先权”。

你们以为是作者创作了这本书吗?其实他只是一个代写者,也即是俗称的枪手,原作者其实是阅文集团各大”总裁“。根据各家平台与作者们签订的合同,创作者承担了一切的义务却没有任何相对应的报酬,很难想象这种协议会在今时今日成为现实,但如黑色幽默般地,它活灵活现地出现在了我们的眼前。

小说与作者并非创作者与作品,而是网站“聘请”写手进行代写,作品拥有者从来不是网络小说作者本人,而是一个个著名的网络文学平台,这有些类似于“代**孕“的概念,网络创作者并无任何作品本身的所有权。

今天的作者更像是一个个为网络平台去挖矿种田的长工,在没有任何相对应的福利之下,承担着一切最严苛的责任和最繁重的工作。农奴制的合同将网络作者的脸抽打的火辣辣一般,时至今日,向往着”作家“梦的众年轻创作者们又该何去何从。

等等,我还听到一些作者在说什么”吃绝户“,大家有兴趣可以去查查新华字典,好像几百年前曾经有过这个词语,但我没见过,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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