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都理所当然地认为,到了美国可以自由自在地拥有枪支,可以尽情的享受枪支本身的机械美感,或者是射击所带来的乐趣,但是要知道即便枪支泛滥的快赶上手机了的美国,对于枪械的管理,也是有非常多的限制的。

在美国一般是只有公民或移民签证持有者才可以有资格购买枪支。非移民签证持有者在所在州超过3个月才可以购买长枪,但是必须要有狩猎执照和SSN。同时犯有重罪或患有某些精神疾病者、非法移民、被开除军籍的军人或者未成年人等等都不可以拥有枪支。

最为重要的是美国各州还都有着自己的法律,有的州对民用枪支的管制较松,而有的则非常严格,以加利福尼亚州为例子,该州对手枪实行白名单制度,一些威力巨大或者射速较高的特殊手枪,都成了被禁止的目标,比如这一款就可以发射手枪弹,又能发射霰弹的“判官”转轮手枪在加州或者其他的一些地方就被禁止出售。

“判官”转轮手枪是陶鲁斯公司2006年推出的一款比较特别的民用枪械,据说其设计创意来自公司执行副总裁Bob Morrison,这种陶鲁斯判官转轮霰弹枪,全枪空重1公斤,枪长350毫米,口径11.43毫米,有效射程150米,枪口初速130米/秒。

单单从外形上来看,这种霰弹转轮手枪的弹巢被加长了不少,由于口径问题,弹容量为5发,最有特色的是该枪不但可以装填.45colt转轮手枪弹,同时也能够装填.410口径霰弹,而且不必费时费力的去更换弹巢和枪管。

该枪为了能同时适应两种不同的弹药,这种“判官”转轮手枪的膛线刻得比较浅,以此时来折衷两种弹药对于枪管的不同需求。“判官”转轮手枪上市后,因为能兼容普通手枪弹和霰弹,所以深受狩猎、竞技、防身自卫和野外生存等多个阶层的欢迎。

到了2010年的时候,陶鲁斯公司又推出了“判官”的升级版“愤怒判官”,这把霰弹转轮除了兼容.45colt手枪弹和.410霰弹外,还能发射威力更大、膛压更高的.454 Casull手枪弹,这种手枪弹弹的弹壳长度从32.6mm加长到35.1mm,同时也增加了装药量。

后来陶鲁斯公司在“判官”转轮手枪的基础上加装长枪管、护木和枪托,变成一种转轮结构的“巡回法官”(Circuit Judge)卡宾枪。这种“巡回法官”卡宾枪的枪管更长,还准备有专门的肩托,可以双手持枪抵肩射击,射击更精准,弹头威力也更大,基本上脱离了手枪的范畴。

虽然按照美国National Firearms Act国家枪械法案和Gun Control Act枪械管理法案里对霰弹枪的定义:霰弹枪是通过枪托抵肩发射,枪管长度不小于18英寸,总长度不小于26英寸的火器。如果枪管长度小于18英寸,就属于严格管制的“短管霰弹枪”,购买需向联邦烟酒炮局实名注册申报,并且缴纳一定费用。

反之,如果没有枪托,那属于另一类需严格管制的“任何其他火器”(any other shotgun,AOW),也需要实名注册申报。但是开头已经说过了,因为每一个州的法律各不相同,所以这款手枪也成了饱受争议的民用武器,至少在加州受到了很大力度的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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