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广西钦州一辆救护车被挡了十几分钟,车上孕妇大出血、休克!救护车多次鸣笛、喊话,前方白色私家车仍未避让,且多次驶入道路中间,救护车几次超车未果,在网上持续发酵。

好在万幸的是,车上的孕妇转危为安了,人命关天,岂能随意占道行驶。第一,未避让救护车,第二,开车打电话,在长达十几分钟时间里面,多次阻止救护车超车。

事后交警找到了车主,但车主的解释显然愚弄了大众的智商:她说当时她在接骚扰电话,所以没听到救护车的鸣笛和喊话。

网友纷纷评论留言评论,对于女司机这样的处罚,力度真的不够,首先救护车肯定鸣笛示意了,女司机开车接电话,不避让救护车,应该从重处罚才能以儆效尤,才能起到一个警示作用。

而那些把车停在救护车或者救火车的通道上,交警部门把车直接掀走都不为过,很多时候人命关天,开车停车太不考虑别人了。更有甚至,还有那种人家婚车夹在人家车队里的。

正确做法:向前或向左向右,只要给特种车辆一个通过的宽度即可,而并不是直接闯红灯,这样不仅会让自己受到处罚,而且还会很危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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