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武强一名机动车驾驶人竟然中午饮酒后自己驾车到派出所办理业务,他酒后驾车的原因令人啼笑皆非:一着急忘了酒后不能驾车。

当日下午13时30分左右,违法当事人韩某某驾驶黑色瑞丰牌面包车从武强县南关村出发去往街关镇派出所办理业务。到达派出所后,派出所民警在与其交谈时发现其口中呼出大量酒气,随即提高警惕,怀疑他有可能存在酒后驾车违法行为。民警一方面不露声色想办法稳住当事人,一方面通知其他民警将情况告知武强交警大队。接到派出所通知后,交警大队秩序中队民警立即赶赴街关镇派出所,对违法嫌疑人韩某某进行酒精检测,其结果显示为44mg/100ml,经询问韩某某表示车确系自己驶来派出所,韩某某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当被问为何要酒后驾车,韩某某竟然说道:我着急来派出所办理业务,家里距离派出所较远,又没有其它交通工具,一着急忘了酒后不能驾车了。民警对韩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告知其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社会危害性。大队民警依据相应法律法规对韩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作出记12分、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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