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际往来日益频繁,外籍来华和留学往返人员不断增多,携带宠物出入境数量增长迅速。为了尽可能减少人畜共患病和动物疫病的传播风险,各国政府都对入境的宠物进行严格检疫。

快来跟小编一起看看 个人携带宠物进出境检疫业务有哪些注意事项吧。

宁波海关所属鄞州海关关员对拟出境宠物的精神状态、体表外观等情况进行临床检查。

宠物入境检疫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号(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规范携带宠物入境检疫监管工作的公告)的相关规定,每位携带人每次入境仅限携带1只宠物,携带人须在现场填写《携带入境宠物(犬、猫)信息登记表》(见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号附件3)。携带入境的宠物应当在入境口岸海关接受现场检疫,海关依据证书核验、现场检疫、隔离检疫结果,对宠物作放行、限期退回或销毁处理。

携带人应当向海关提供: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动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有效检疫证书和狂犬病疫苗接种证书,宠物应当具有电子芯片。

⬇️ 官方检疫证书须包含的内容 ⬇️

01

宠物资料

包括品种、学名、性别、毛色、出生日期或年龄

02

植入芯片的编号、日期和植入部位

03

动物卫生临床检查结果与日期

tips:任何内容涂改将导致证书无效。

海关对个人携带入境的宠物按照指定国家或地区、非指定国家或地区实施分类管理。入境宠物满足以下三类条件的,可免于隔离检疫,现场直接放行:

1

来自于指定国家或地区(新西兰、澳大利亚、斐济、法属波利尼西亚、美国夏威夷、美国关岛、牙买加、冰岛、英国、爱尔兰、列支敦士登、塞浦路斯、葡萄牙、瑞典、瑞士、日本、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的宠物,具有有效电子芯片,现场检疫合格。

2

来自非指定国家或地区的宠物,具有有效电子芯片,提供海关总署采信实验室(见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号附件2)出具的狂犬病抗体检测报告(抗体滴度或免疫抗体量须在0.5 IU/ml以上)并经现场检疫合格的。

3

携带宠物属于导盲犬、导听犬、搜救犬的,具有有效电子芯片,携带人提供相应使用者证明和专业训练证明并经现场检疫合格的。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宠物须从建设有隔离检疫设施的口岸入境(口岸名单见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号附件4),并在海关指定的隔离检疫场隔离检疫30天。隔离检疫期间,宠物原则上不允许被带出隔离场所。如宠物出现异常健康状况,海关应及时通知携带人。经携带人申请,海关可以允许宠物诊疗机构进入指定隔离场所的指定区域诊疗;相应诊疗项目无法在指定隔离场所内完成的,宠物在满足诊疗条件和海关监管要求的机构实施诊疗,海关对诊疗过程实施监督。

出现以下四类情况的,海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限期退回或者销毁处理:

01

携带宠物超过限额

02

携带人不能向海关提供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动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有效检疫证书或狂犬病疫苗接种证书,或证书存在缺陷

03

携带须隔离检疫的宠物,从不具有隔离检疫设施条件的口岸入境

04

宠物经隔离检疫不合格

对仅不能提供疫苗接种证书的导盲犬、导听犬、搜救犬,经携带人申请,可以在有资质的机构对其接种狂犬病疫苗。限期退回处理的宠物,携带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海关签发的截留凭证,领取并携带宠物出境;逾期不领取的或无法限期退回的,视为自动放弃,海关予以销毁处理。

宠物出境检疫

携带宠物出境者须至少提前一周前往所在地海关提交以下三项材料并进行宠物出境申报:

01

具有当地动物疫病控制中心或官方指定宠物医院的狂犬病疫苗接种证书(有效期1年)

02

出境宠物携带者本人的个人出境证明(护照、港澳台通行证)

03

如果输入国家或地区对入境宠物有特殊检疫要求的,还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不同国家或地区对入境宠物的检验要求不同,并且可能随时会有变动。比如:

美国、加拿大、俄罗斯等国仅需携带者提供宠物狂犬疫苗接种证明。

韩国要求除狂犬疫苗接种证明外,还应提供其认可实验室出具的狂犬病抗体效价检测报告。

南非、阿联酋、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印度、泰国等国家需要具有植入电子芯片。

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新加坡、欧盟等国家或地区要求既要具有狂犬病抗体效价检测报告,还要有植入电子芯片。

此外,很多国家或地区要求宠物经隔离区隔离检疫合格后方可入境,如英国和爱尔兰需要隔离检疫长达6个月。具体情况需携带者提前向目的地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了解清楚,以免因手续不全而被拒绝入境。

携带者在完成宠物出境申报后,海关核实携带者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宠物进行现场检疫,经检疫合格后,出具《动物卫生证书》。一般证书有效期14天,以证书签发日期为准;欧盟国家证书有效期10天,犬前往欧盟成员国或部分地区24小时至120小时内,须由兽医进行防多房棘球绦虫处理,并在《动物卫生证书》签字。携带者凭《动物卫生证书》即可携带宠物出境。

出入境现场检疫内容

宠物出入境时均须进行现场检疫。现场检疫主要包括电子芯片信息验证和临床检查。临床检查发现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症状的宠物做隔离检疫处理。

宠物电子芯片相当于宠物的“身份证”,通过手持式宠物芯片扫描仪可读取15位芯片代码(均为数字)。宠物植入的芯片须符合国际标准ISO 11784和11785,如芯片不符合上述标准,应自备可以读取所植入芯片的读写器,以确保可被读写器读取。

临床检查方法主要有视诊、触诊两种。主要检查犬、猫个体精神状况、体温、呼吸、皮肤、被毛、可视黏膜、胸廓、腹部及体表淋巴结,分泌物、排泄物性状等(检查体表时,可用伍德氏灯照射体表判断是否有真菌感染)。

tips:病症的鉴别

若发现犬或猫出现行为反常、易怒、有攻击性、狂躁不安、高度兴奋、流涎等症状的,应怀疑感染 狂犬病。

若犬或猫出现黄疸、血尿、拉稀或黑色便、精神沉郁、消瘦等症状的,应怀疑感染 钩端螺旋体病。

若犬出现眼鼻脓性分泌物、脚垫粗糙增厚、四肢或全身有节律性抽搐等症状的,应怀疑感染 犬瘟热。

若犬出现呕吐、腹泻、粪便呈咖啡色或番茄酱色样血便、带有特殊的腥臭气味等症状的,应怀疑感染 犬细小病毒病。

若犬出现体温升高、精神沉郁、角膜水肿、呈“蓝眼”、呕吐、不食或食欲废绝等症状的,应怀疑感染 犬传染性肝炎。

若猫出现呕吐、体温升高、不食、腹泻、粪便为水样且黏液性或带血、眼鼻有脓性分泌物等症状的,应怀疑感 染猫泛白细胞减少症(猫瘟)。

文︱黄斌、刘天强、吴蓉蓉(宁波海关 )

编辑:常相婧

发布:高扬 #检疫#海关#证书收藏

携带人应当向海关提供: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动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有效检疫证书和狂犬病疫苗接种证书,宠物应当具有电子芯片。

⬇️ 官方检疫证书须包含的内容 ⬇️

01

宠物资料

包括品种、学名、性别、毛色、出生日期或年龄

02

植入芯片的编号、日期和植入部位

03

动物卫生临床检查结果与日期

tips:任何内容涂改将导致证书无效。

海关对个人携带入境的宠物按照指定国家或地区、非指定国家或地区实施分类管理。入境宠物满足以下三类条件的,可免于隔离检疫,现场直接放行:

1

来自于指定国家或地区(新西兰、澳大利亚、斐济、法属波利尼西亚、美国夏威夷、美国关岛、牙买加、冰岛、英国、爱尔兰、列支敦士登、塞浦路斯、葡萄牙、瑞典、瑞士、日本、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的宠物,具有有效电子芯片,现场检疫合格。

2

来自非指定国家或地区的宠物,具有有效电子芯片,提供海关总署采信实验室(见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号附件2)出具的狂犬病抗体检测报告(抗体滴度或免疫抗体量须在0.5 IU/ml以上)并经现场检疫合格的。

3

携带宠物属于导盲犬、导听犬、搜救犬的,具有有效电子芯片,携带人提供相应使用者证明和专业训练证明并经现场检疫合格的。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宠物须从建设有隔离检疫设施的口岸入境(口岸名单见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号附件4),并在海关指定的隔离检疫场隔离检疫30天。隔离检疫期间,宠物原则上不允许被带出隔离场所。如宠物出现异常健康状况,海关应及时通知携带人。经携带人申请,海关可以允许宠物诊疗机构进入指定隔离场所的指定区域诊疗;相应诊疗项目无法在指定隔离场所内完成的,宠物在满足诊疗条件和海关监管要求的机构实施诊疗,海关对诊疗过程实施监督。

出现以下四类情况的,海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限期退回或者销毁处理:

01

携带宠物超过限额

02

携带人不能向海关提供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动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有效检疫证书或狂犬病疫苗接种证书,或证书存在缺陷

03

携带须隔离检疫的宠物,从不具有隔离检疫设施条件的口岸入境

04

宠物经隔离检疫不合格

对仅不能提供疫苗接种证书的导盲犬、导听犬、搜救犬,经携带人申请,可以在有资质的机构对其接种狂犬病疫苗。限期退回处理的宠物,携带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海关签发的截留凭证,领取并携带宠物出境;逾期不领取的或无法限期退回的,视为自动放弃,海关予以销毁处理。

宠物出境检疫

携带宠物出境者须至少提前一周前往所在地海关提交以下三项材料并进行宠物出境申报:

01

具有当地动物疫病控制中心或官方指定宠物医院的狂犬病疫苗接种证书(有效期1年)

02

出境宠物携带者本人的个人出境证明(护照、港澳台通行证)

03

如果输入国家或地区对入境宠物有特殊检疫要求的,还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不同国家或地区对入境宠物的检验要求不同,并且可能随时会有变动。比如:

美国、加拿大、俄罗斯等国仅需携带者提供宠物狂犬疫苗接种证明。

韩国要求除狂犬疫苗接种证明外,还应提供其认可实验室出具的狂犬病抗体效价检测报告。

南非、阿联酋、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印度、泰国等国家需要具有植入电子芯片。

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新加坡、欧盟等国家或地区要求既要具有狂犬病抗体效价检测报告,还要有植入电子芯片。

此外,很多国家或地区要求宠物经隔离区隔离检疫合格后方可入境,如英国和爱尔兰需要隔离检疫长达6个月。具体情况需携带者提前向目的地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了解清楚,以免因手续不全而被拒绝入境。

携带者在完成宠物出境申报后,海关核实携带者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宠物进行现场检疫,经检疫合格后,出具《动物卫生证书》。一般证书有效期14天,以证书签发日期为准;欧盟国家证书有效期10天,犬前往欧盟成员国或部分地区24小时至120小时内,须由兽医进行防多房棘球绦虫处理,并在《动物卫生证书》签字。携带者凭《动物卫生证书》即可携带宠物出境。

出入境现场检疫内容

宠物出入境时均须进行现场检疫。现场检疫主要包括电子芯片信息验证和临床检查。临床检查发现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症状的宠物做隔离检疫处理。

宠物电子芯片相当于宠物的“身份证”,通过手持式宠物芯片扫描仪可读取15位芯片代码(均为数字)。宠物植入的芯片须符合国际标准ISO 11784和11785,如芯片不符合上述标准,应自备可以读取所植入芯片的读写器,以确保可被读写器读取。

临床检查方法主要有视诊、触诊两种。主要检查犬、猫个体精神状况、体温、呼吸、皮肤、被毛、可视黏膜、胸廓、腹部及体表淋巴结,分泌物、排泄物性状等(检查体表时,可用伍德氏灯照射体表判断是否有真菌感染)。

tips:病症的鉴别

若发现犬或猫出现行为反常、易怒、有攻击性、狂躁不安、高度兴奋、流涎等症状的,应怀疑感染 狂犬病。

若犬或猫出现黄疸、血尿、拉稀或黑色便、精神沉郁、消瘦等症状的,应怀疑感染 钩端螺旋体病。

若犬出现眼鼻脓性分泌物、脚垫粗糙增厚、四肢或全身有节律性抽搐等症状的,应怀疑感染 犬瘟热。

若犬出现呕吐、腹泻、粪便呈咖啡色或番茄酱色样血便、带有特殊的腥臭气味等症状的,应怀疑感染 犬细小病毒病。

若犬出现体温升高、精神沉郁、角膜水肿、呈“蓝眼”、呕吐、不食或食欲废绝等症状的,应怀疑感染 犬传染性肝炎。

若猫出现呕吐、体温升高、不食、腹泻、粪便为水样且黏液性或带血、眼鼻有脓性分泌物等症状的,应怀疑感 染猫泛白细胞减少症(猫瘟)。

文︱黄斌、刘天强、吴蓉蓉(宁波海关 )

编辑:常相婧

发布: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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