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2日晚,運城臨猗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酒駕醉駕專項整治中,查獲一起酒後駕駛二輪摩托車交通違法行爲,駕駛員因言語和聽力障礙,認識的字又寥寥無幾,交流不便,讓執法民警着實費了一番勁。

當晚23時許,該大隊楚侯中隊在豐喜大道王村南口,對一輛二輪摩托車攔停檢查時,聞到駕駛男子身上一股酒氣,涉嫌酒駕違法,當民警要求其出示駕駛證時,該男子用手指了指耳朵和嘴巴,又搖了搖手,民警才明白原來是一名聾啞人。經過一番手語比劃,耐心溝通教育後,張某某最終深刻認識到酒後駕駛摩托車違法行爲的嚴重性和危險性,表示非常後悔,向民警保證決不再酒後駕車。

經呼氣檢測,張某某體內酒精含量爲62mg/100ml,達到酒駕違法標準。同時查明,張某某持有C1駕駛證,但不具備駕駛摩托車資格。最後,民警對張某某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車輛的交通違法行爲,依法做出罰款2000元、記24分,並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嚴厲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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