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是夏天季節,食品容易變質,喫了變質的食品容易引發消化道疾病,大家買食品的時候一定要仔細查看出廠日期和保質期,不要買出了保質期的食品,但是有些商家爲了私利,竟然包保質期的標籤撕掉,讓消費者找不到,造成食用過期食品。寧波的饒師傅最近買了蟹塊喫,造成食物中毒住院,過後找商家要賠償,沒有協商成,於是聯繫記者來到這家水果店。

在水果店饒師傅告訴記者:6月8日下午7點左右,在這家水果店先買了3罐蟹塊,自己跟戰友一起喫,戰友覺得挺好喫,戰友自己喫了2罐多,感覺不夠喫的,心想既然喜歡喫就再買些,一小時後又來到這家水果店買了5罐,前後8罐一共花了520元。

饒師傅和戰友一共喫了3罐多,喫完沒多久就開始拉肚子,第二天去醫院一檢查都被診斷爲腸胃炎,這時候饒師傅纔想到是蟹塊的問題,仔細查看了包裝上的標籤發現不對勁:每個罐的同一位置貼有2張標籤,另一側還有撕壞標籤的痕跡。

饒師傅說:8個罐子當中只有一個罐子貼有產品信息,仔細一看感覺不對勁,上面保質期是180天,蓋子上出廠日期是2019年11月20日,按照這個日期推算,自己買的時候蟹塊已經過期了。

買的時候自己問過店員:這個沒有過期吧?店員回答:你放心,不會過期的,這個保質期是1年的。

水果店楊老闆也敘述了過程:他們第一次買去後,半個小時後把店裏的蟹塊全部買完,買去之後沒有標籤,也有可能是我們疏忽管理,這個是上個月人家拿過來的樣品,本來打算自己喫,放在角落裏,上個月他們買過,上一批是快過期的,這一批人家送過來的樣品沒有標籤,自己也不知道,也不知道怎麼貼上去的。不過饒師傅表示上個月沒有買過。

楊老闆表示送樣品的人沒有留下電話號碼,沒法聯繫,他播放了當天饒師傅朋友購買時的監控,饒師傅朋友仔細查看罐子,如果是過期的話是不會購買的。

饒師傅表示:我不可能知道明顯過期的東西,我還跑去買,並且我們兩個還喫,不是有病嗎?

記者仔細查看了監控發現饒師傅的朋友拿到的罐子只貼一張紙,記者打通了留在標籤的電話,工作人員表示:出廠時肯定不會在同一面貼2張標籤,把饒師傅碰到的事情給出了一種可能性解釋:有些代理他們拿過去,不想讓客戶找到廠家,如果找到廠家那些客戶都跑掉,現在很多微商都在做,把工廠生產出來的東西都覆蓋掉,還表示代理商給商家送貨目的是賣貨,不可能送已經過期的產品。

最後店家楊老闆表示:自己管理有問題,承認錯誤,但是對於賠償3萬元還是不能接受的,也太誇張了,按照工商處罰規定是一賠十,承擔醫藥費,後續看病也承擔,包括買一些東西送去慰問,花了500多,一賠十計算能夠賠5000多是可以接受的。饒師傅說:依據很簡單,十倍賠償,還有治療費、誤工費等。

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已接到饒師傅投訴,雙方都願意接受調解,經過協調楊老闆對饒師傅賠償了8000元錢,監管部門對出售過期產品會繼續調查。

對於出售過期、變質食品是不允許的,這次饒師傅就是因爲喫了過期蟹塊造成身體不適,不論店家怎麼解釋原因,是樣品還是快要過去都沒有用,店家是有錯在先,不過這家店楊老闆沒有迴避問題,承認有錯也是值得點贊,對於賠償多少那是雙方協商的。

剛開始饒老闆提出賠償3萬元,店家沒有接受,也是可以理解,在管理部門的協調下最後雙方達成一致意見。

其實,店家對處理快要到期的食品都是有套路的,根據日期不同,進行降價處理,消費者即買到了便宜商品,又沒有過期,商家也沒有損失,實現雙贏。

除了店家及時檢查商品日期外,消費者購買時也要仔細查看保質期、生產日期,防止買到過期食品,特別是海鮮等極容易變質的食品,要保證食品安全,維護健康。

你怎麼看待這件事呢?遇到過購買過期食品嗎?留言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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