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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这六个“严禁”须知晓!

2020年“五一”、端午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区若干措施,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净化节日风气,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现重申强调“六严禁”纪律要求。

“六严禁”

严禁以任何名义违反规定乱发津补贴、奖金、有价证券、购物卡和实物等;

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乔迁履新事宜并借机敛财;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相互宴请、聚众赌博活动;

严禁使用公款或指使下属单位及管理对象购买、赠送粽子、节礼、商业预付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

严禁借节日名义组织或参与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娱乐活动及出入会所、内部食堂“一桌餐”等具有会所性质的餐饮场所;

严禁向下级机关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

工作要求

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四风”问题不放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醒,及时将中央纪委、省市区纪委关于加强“五一”端午期间作风建设要求纳入安排部署,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压力传导到底,将廉洁过节作为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抵制歪风,发挥“头雁效应”。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密切关注“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新情况新动向,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畅通举报渠道,公开举报方式,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织紧织密监督网,让“四风”无处遁形。同时严格履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责任,督促各部门各单位,镇、各街道落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加强对全面推进复工复产条件下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的监督,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节假日期间带头不聚集,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坚强作风保证。来源:西宁市城东区纪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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