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真实案例,有一位陈总,早年创立公司的时候,两人股东,自己60%,自己的父亲陈老爷子40%,公司完全靠自己打理,十多年之后公司净资产已经上亿元。陈老爷子代持股份,但没有签订股权代持协议。

陈总有3个兄弟姐妹,陈老爷子晚年由一位小保姆照顾生活,直至过世,没有留下遗嘱。

陈总想把老爷子代持的股份过户到自己名下,但是工商局不同意!

因为在工商局眼里,老爷子的股份是遗产,需要按照继承办理!

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老爷子的配偶早就去世,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有4个,就是陈总和3个兄弟姐妹。

好在陈总兄弟姐妹关系不错,陈总给每人10万元补偿,兄弟姐妹签字放弃继承权。

陈总刚搞定兄弟姐妹,不料此时一直照顾老爷子生活的小保姆突然拿出一本如假包换的结婚证,证明自己和老爷子已经结婚,是陈总的“后妈”!

如果小保姆真的和老爷子结婚,那么小保姆不仅可以成为继承人之一,还要分得老爷子婚后的股权分红。

陈总聘请律师代理案件,经过艰难的调查取证,终于证明老爷子并没有亲自来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证,陈总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婚姻无效,得到法院支持,终于击退了小保姆的进攻。

之后,陈总继续办理股权过户事宜,工商局要求,要想继承股权,必须办理继承权公证。

陈总告知公证处3个法定继承人已经放弃继承权的事实,但是公证处表示,要自己调查!调查的形式包括:当事人谈话笔录、证人调查笔录、单位书面证明、人事档案摘记、电话传真核实等。

公证处通过调档发现,老爷子在五十年代曾经结过一次婚,还生育了一个女儿!根据法律规定,这个女儿也是法定继承人。

陈总不得不千里寻亲,到外省找到这个从未谋面的姐姐,在给了一笔补偿费之后,这个姐姐也在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上签字。

在陆续搞定亲生兄弟姐妹、小保姆和同父异母姐姐之后,公证处终于可以出具继承权公证书了,但是需要一笔公证费,按照财产标的额计算。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价值可以按照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计算,这个公司净资产为2亿元,40%就是8000万元,公证费大概是十几万元。

陈总经历这件事情之后,心中真是五味杂陈,明明是自己的股权,只是由于自己不懂法律,导致这么多波折,花费大笔钱财,还浪费这么多时间。

根据上面这个案例,笔者建议:

1、如果存在股权代持的,一定要签署股权代持协议,并且办理公证。

2、老人的身后事要提前安排,早立遗嘱。遗嘱订立过程有很多学问,务必聘请专业人士。

3、如果老人代持股份的,一定要在老人生前办理股权过户,以免身后波折。

4、要注意安排老人的生活,提防别有用心的人走进老人的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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