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在日常咨询中,经常会遇到“假离婚”的情况,双方为了腾出买房资格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离婚后仍然照旧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是“假离婚”经常会发生意想不到的情况。

下面是一个最常见不过的真实案例:

男方和女方婚内购买了一套房屋,为了购买第二套房屋时减少首付款比例,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协议约定现有的一套房屋归男方所有,双方还口头约定第二套房屋购房手续办好之后,双方再办理复婚。

没想到双方登记离婚后,男方便以自己是单身火速与他人展开了新恋情。女方认为双方为假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配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第一套房屋,并以男方有过错要求法院对其少分房屋份额。

但是法院可不会认可什么假离婚,只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都是真离婚。离婚时双方签署的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本案中双方签署离婚协议是自愿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事项,因此是合法有效的。

最终,法院驳回了女方的全部诉讼请求。

除了上面这种假离婚假戏真做,原本夫妻共同财产变成个人所有,鸡飞蛋打的情形之外,很多人假离婚后一直没有办理复婚登记,其实隐藏着很大的法律风险。

在假离婚之后,复婚登记之前,双方取得的财产很可能属于个人财产,和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制是完全不一样的。而且假设一方死亡,另一方不具有配偶身份,不享有继承权。

此外,离婚之后双方不是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不需要相互履行忠实义务,因此假离婚之后另觅新欢的情况也是非常多见的。

总之,虽然有人开玩笑说,敢不敢办理假离婚才是检验夫妻感情成色的标准,但是一旦真的付诸实施,可能造成的后果大大超出你的想象,一定要慎重考虑,必要时征求法律专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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