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美国是允许私人合法拥有枪支弹药的。这样就给发生枪击案提供了方便,我们常常会在媒体上获知,美国某某地方发生了枪击案的报道,而且在美国历史上不仅因枪击案死了无数无辜者,还有四位总统也死于被枪击。所以,有人不禁要问,如此这般美国为什么迟迟禁不枪呢?为什么还允许私人合法拥有枪支弹药呢?

拥枪历史

美国人的拥枪历史可以追溯到美国建国之前。当年在哥伦布发现美洲新大陆时,那里生活的土著都是印第安人。欧洲人移民这里后,时常受到野兽和印第安人的偷袭,所以,拥枪用以防身就十分必要了。如此,移民美洲的欧洲人就都有了拥枪用以防身的习惯,一直延续到美国建国后。

当然,这当中还隐含着欧洲殖民者与当地土著印第安人之间的争斗,因为欧洲殖民者侵占了他们的故土,所以印第安人经常攻击他们,欧洲人抓住时机也时常反击印第安人。而且来到这里的欧洲人也非铁板一块,为了争夺土地和权力也发生争斗,这时欧洲人也会利用印第安人打击自己的对手。实际上,欧洲人跟印第安人的矛盾也并不完全都怪印第安人,有不少是欧洲人一手造成的。

直到18世纪末,印第安人还在骚扰北美殖民地边远地区。一直持续到了19世纪末,遥远的美国中西部地区居民对印第安人的恐惧仍余音未了。在这二三百年的与印第安人的战争中,几乎处处是战场,人人上战场,人人是士兵,甚至包括妇女儿童。这也催生了美国民族精神的形成。

在某种意义上说,北美殖民史和早期的美国革命史,就是一部欧洲人全民皆兵、全民武装,随时能上战场打仗的历史。因此早在1633年有的殖民地就规定,每个成年男人都必须拥有一支火枪、一条子弹袋、两磅火药和十磅子弹。

这些欧洲人经过长时间历练后,真可谓召之即来、来之能战,这种雷厉风行的作风得到延续,所以就有了后来的美国独立战争中的“一分钟人”,就是指他们在一分钟之内就能集合起来。

这样一来,在北美殖民地,人人拥有武器成为标配。久而久之,深入人心。而远在欧洲的政府,根本也管不了北美殖民地的个人拥有武器。后来北美殖民地为挣脱英国的殖民统治,拥枪就更显重要,并自由发展。

建国后,在1787年美国的制宪会议上,把拥枪的权利写入了宪法。明确规定:美国公民有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政府不得侵犯。就此,美国人拥枪的行为得到了法律的保护。

拥枪危害

美国人拥枪的合法性确实有其特定的历史渊源,但其后果就是枪击案多了起来,或者说让一些不法之徒用枪杀人更加方便了。死伤不少无辜者,其中美国总统就有四位。

第一位遭枪杀的是美国第16任总统是亚伯拉罕·林肯。1865年4月14日,林肯在华盛顿福特剧院观看喜剧《我们的美国亲戚》时被枪杀。凶手是同情南方的演员约翰·布斯。在南北战争期间,约翰·布斯是南部联邦的极力支持者,因不满林肯的政策,趁保镖离开之时,开枪击中林肯头部。

第二位遭枪杀的是第20任总统詹姆斯·阿布拉姆·加菲尔德。在1881年7月2日上午,在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遭枪击。1881年9月19日晚死于感染。凶手是因为对工作岗位不满,于是用枪射杀了总统。

第三位遭枪杀的是第25任总统威廉·麦金莱。1901年9月6日下午,在纽约州出席招待会时被枪击。1901年9月14日伤情恶化去世。凶手是无政府主义者。

第四位遭枪杀的是第35任总统约翰·菲茨杰拉德·肯尼迪。1963年11月6日中午,在德克萨斯州达拉斯被枪杀身亡。行凶者到底是谁,至今是个谜。

除了这四位遭枪杀身亡的总统外,还有多位总统遭遇过枪击,但安保措施到位,未造成生命危险。而这些枪击总统的凶手,有的是杀手,有的是对美国政府不满的平民。总之,美国人合法拥有枪支,使极端分子用枪杀人易如反掌,也使这个讲民主讲人权的世界超级大国的人命卑微。

禁枪艰难

美国人拥枪历史悠久,人人都有权拥枪的传统已根深蒂固于美国人心中。尽管人人可以合法拥枪,这是造成美国枪击事件频发的重要原因,但是美国拥枪是写入宪法里的,加上美国有关拥枪组织的阻挠,禁枪并非易事。

鉴于枪击事件的频发,美国也有不同呼声,有的民间团体要求议会立法禁止私人拥枪,但是,美国议会却始终坚持私人拥枪合法。

然而,有的地方政府出台管制条例,禁止私人拥有手枪。像1975年华盛顿特区枪支管制条例。该法禁止居民拥有手枪,还要求有许可证的枪支的分解并把扳机单独上锁管理。可是,2007年美国巡回上诉法院裁定该华盛顿特区手枪禁令违宪。

事实上,美国私人合法拥有枪支代表的是美国人的建国基础,自由和民主的保障。这是写在宪法里的。而且就美国人拥枪问题,美国首任总统乔治·华盛顿有过一段名言:“一个自由的民族不仅应该武装起来并接受训练,还应该拥有足够的武器和弹药,以免遭受来自某处的压迫,包括他们自己政府的压迫”。

这或许真的是华盛顿的高瞻远瞩,美国立国两百四十多年真的没有出现独裁者,想独裁要面对拥枪的民众,所以,都很自觉地在宪法下行动。因为美国宪法的背后,集合着一帮讲民主讲自由携枪带弹的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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