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很多购房者在签合同的时候一定会忽略一个细节,就是认真仔细的翻一翻你的购房合同,大多数时候,置业顾问都会讲,我们这个是住建局的统一模板,没什么可看的,直接签字就行,但是往往这些当时被忽略的小细节,最后却让你痛不欲生,恨恨地走上维权之路。

你看事实就是如此,小心谨慎了一路,最后败在了最容易忽略的合同上,真惨。

那么购房合同该看什么呢?听小编一一道来。

第一、商品房基本情况

其实就上图来看,可以发现需要关注的主要有几点:

1、商品房的使用年限(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的 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时间开始算的,并不是从你购房的时间开始的。

2、预售证号(一般情况下,四证齐全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预售许可证。)

3、商品房的属性,是否为住宅(目前住宅的产权是70年)、总层数(涵盖地上、地下所有建筑)、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用来测算一下公摊系数是多少,是不是跟购房之初置业顾问说的一致)、层高等等。

第二、约定交房时间

这个的话主要是在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和交付手续)进行约定的,一定要确认交房日期,还有就是如果逾期交房开发商是否违约,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延期交房是否有赔偿。

第三、对于面积差异化的约定方式

这个是目前纠纷比较多的情况,主要是大部分购房者都认为签订合同后,面积差超过3%的,费用由开发商承担,不用付费,但是讲真的,这种认知实际上是错误的。

一般情况下,如果先跟开发商有其他约定,先遵循约定,没有其他约定的,才会按照规定执行。

但是大多数开发商在制定合同的时候往往会跟购房者进行约定,约定以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出具的面积为主。这样的话在交房的时候就可以直接采用实测面积了,有效的规避了3%的法定条件。所以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清楚这一点,最好可以在签合同的时候直接约定面积,并且明确约定超过多少不再付费。

第四、贷款问题的约定

其实很多购房者在购房之初往往会忽视一点,就是“个人的征信问题”,导致后期无法贷款,只能全款或者是退房,其实不仅是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还有就是在签订订房合同的时候最好也要约定好,如果因为个人征信问题无法办理贷款,可以无偿解除合同。

第五、小区公共区域和公共部位的约定

对于大多数小区小区而言,一般都会有会所或者其他的公共场所,为此产生的各种纠纷也越来越多。

其实在买房子的时候,置业顾问只会讲,小区内配套是多么的完善,内部会设有会所、健身场所等等公共区域,绕开产权所属问题。

但是如果购买之处不约定这些场所的产权归属,后期交房的时候很有可能被开发商直接卖掉,后期的话,虽说这些场所还是小区内部经营,但是讲真的跟小区真的没什么关系,更别提免费使用了。

还有一点就是对于车位储藏室的约定,一定要分清:出库、车位、机械车位,另外就是人防车位,不能办证,也要特别注意。

第六、合同附件

通常,购房合同除了主合同之外,还会包含几个附加合同,即房屋平面图、保修范围、保修时间的约定、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的标准等等。

这里主要值得注意的是,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的标准,应该使用准确的数字跟具体的描述来表示其内容、而不应该使用比较概念化的词语,像“高级”、“名牌”、“精装修”这类词语就不应该在合同的附件中出现,而是应该明确具体的标准、品牌以及精装修到底达到什么样的装修效果。

第七、注意购房合同中的“空白条款”

一般情况下,在合同的具体约定中都会存在一些空白区域,常常作为对于原合同中没有列出的条款进行补充。但是要明白,如果已经跟开发商确定好合同没有问题了,最好把空白区域用斜线划掉,以免后期开发商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加上其他一些对业主不利的条款。

写到最后,签购房合同是一件很专业的事情

所以一定要仔细阅读、考虑周全

最大化地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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