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年终结转业务需要,清河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系统、清河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系统将于2019年12月27日18:00停机,至2020年1月2日上午9时恢复正常业务(停机期间列入医保住院备案时限“非工作日”范围)。请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做好以下工作:

1、医药定点机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药店2019年12月27日18:00至2020年1月2日09:00期间,暂停所有医保刷卡业务。

2、医保业务经办机构。

(1) 2019年度所有已实缴的单位和个人的所有到账、划账业务必须于2019年12月30日18:00 前完成。

(2)县医保业务经办机构的中心报销业务停机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18:00至2020年1月2日09:00。

3、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此次停机影响到全县城镇职工医保和全县城乡居民医保的全部业务(注:门诊特殊疾病及异地就医业务也包含在内),请各定点医院合理安排门诊特殊疾病患者购药时间,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2019年12月25日

来源:清河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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