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意思是关在牢里或监狱中。

在刑事法律规定中没有坐牢一说,《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在刑法中,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这些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坐牢。

汽车司机开车撞死人,要坐牢吗?

汽车司机开车造成受害人死亡,无论是造成本车人员死亡,还是造成本车以外的第三者死亡,司机是否坐牢,要区分不同情况,不能一概而论,有的要坐牢,有的不要坐牢。

司机开车撞死人,涉嫌的罪名一般是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司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坐牢要根据司机在交通事故中造成的受害人死亡人数、财产损失金额以及司机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确定。

汽车司机在道路上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1、造成受害人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肇事司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根据刑法的规定,应当追究肇事司机刑事责任的,如果肇事司机的自首、立功表现,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取得受害人刑事谅解等,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因此,肇事司机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应当积极抢救伤员,赔偿受害人损失,争取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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