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杯白酒、两瓶啤酒下肚,吃完夜宵竟准备驾车回家,在店门口倒车时撞倒夜宵摊。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一件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9年10月1日晚,陈某醉后无证驾驶小型轿车,在湘东区某烧烤店门口倒车起步,倒车往广场附近行驶一段距离后,又将车辆开回到烧烤店,因撞倒烧烤摊位与该店店主发生冲突,被民警查获。经江西吴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陈某血液酒精含量为87.7076mg/100ml,确定为醉酒驾驶。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被告人陈某系无证驾驶且有犯罪前科,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图片来源于网络

来源:中国法院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