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一直有着“金饭碗”的称号,每年招录都是一场大型的考试,报考人数非常多,竞争非常激烈。不过公务员招录报名条件非常严格,很多人都不符合招聘条件,在2020年国家公务员招录考试中,首次规定了这两类人不能报考,新增的这两类规定只针对考生个人,家人的行为并不影响考生。除此之外,考生还有一个误区,以为家人犯罪自己将不能报考公务员。

在2020年国家公务员招录公告中,首次新增了这两类人不能报考!在之后事业单位和各省公务员招录中,这两类人也被列为不能报考人员之列。

第一类: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对党员的处理一般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开除党籍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一般只有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才会被开除党籍。在现实生活中,只有犯罪的人才可能会被开除党籍,常在新闻中看到的是贪官、违纪的人。值得一提,公告中只是说被开除党籍的人不能报考,并没有提到父母亲属。

第二类: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众所周知,公务员对个人的作风、诚信等要求都比较严格。在公务员考试中,出现过不少因为诚信问题,被公务员拒绝录用的例子。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是有能力还钱,却不还钱的人,这其实也是个人诚信问题。

在公务员招录考试中,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能报考,并没有说父母亲属犯罪怎么影响。没有提及的条件,一般都不会作为审查条件,除非是非常严重的问题,比如威胁到国家安全的问题,这样的犯罪可能会被考虑,一般的刑事问题,不会影响考生考公务员。当然,特殊岗位除外,比如人民警察岗位,人民警察岗位对父母亲属有要求,在招聘公告中也有明确说明,但公务员没有提到。对于这一问题,大家有什么想法欢迎一起在评论区交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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