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苦西山法院执行团队的干警同志们,有了你们的倾力协助,这次异地执行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执行干警如是说。

事情要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的请求说起。

近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表示,其需到昆明执行一起案件,存在案外人阻挠的情况,请求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予以协助。

【案件情况】

经了解,该案为一起借款合同纠纷。邹某与X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并以其名下位于昆明市五华区某小区的一套房产及昆明市官渡区某大厦中租给他人经营KTV的3层房产抵押担保。借款到期后,邹某未履行还款义务,X公司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执行】

经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依法判决邹某偿还借款本金2000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邹某仍未还款,X公司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决定评估拍卖邹某位于昆明的两处抵押房产。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之前案件办理过程中,已了解到邹某名下位于五华区某小区的房产现由邹某80多岁的父母居住,且案外人存在阻挠执行的情况。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到昆明执行邹某名下房产时,考虑到异地执行信息不畅、人力不足以及案外人阻挠等因素,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请求协助执行。

【西法协助】

在了解具体情况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充分发挥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三统一”工作机制,在综合考量的基础上指令西山法院执行团队协助执行。

6月16日下点3点,西山法院执行团队接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指令,团队负责人当即对行动作出部署,下午4点左右,西山法院四名执行干警和法警同志前往五华区某小区协助执行。

起初,居住在屋内的邹某父母不配合法院的评估工作,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及西山法院的干警同志们对邹某父母进行了耐心的劝解,并说明阻挠执行的法律后果,邹某父母最终同意配合法院对房屋进行评估。

完成评估的现场勘查后,干警同志们又一同奔赴位于官渡区的某大厦,在说明案件有关情况后,承租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

待一行人回到西山法院,已是晚上七点。

此次协助执行,西山法院执行团队倾力相助,充分体现了“全国法院一盘棋,合力攻坚执行难”的协作精神。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西山法院将积极与各地法院建立协助、联合执行常态机制,配合兄弟法院执行工作,努力让异地执行不再难。

来源:西山区法院

编辑:王银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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