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召开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2020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回答记者提问。贵州日报、法制生活报、毕节日报、多彩贵州网等多家媒体应邀出席。

发布会上,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介绍了毕节市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检察工作情况和主要做法。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的部署要求,大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已成功化解案件8件,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共同化解1件,发出审理程序、执行活动以及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8件,整改落实16件,全省检法协作化解首例行政诉讼类和全省首例行政复议类化解案件均在毕节落地。6月11日,发布了第一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典型案例3件。一是创新了“检察院+司法局+法院+信访局+N”复合办案化解模式,大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二是积极争取市政府支持。毕节市政府出台《毕节市行政错案问责追责办法(试行)》,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主动配合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为检察机关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供了有力政策保障。三是拓宽案件来源,与司法机关签订《毕节市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机制(试行)》。目前,依托该机制已化解7件行政争议案件,其中6件为行政诉讼类案件,1件为行政复议类案件。四是以行政争议化解为切入点,与法院建立机制实现全市覆盖。七星关、大方、黔西三个集中管辖对应的检察院、法院分别签订了《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案件办理涵盖八个基层检察院。

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介绍了上半年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总体情况、具体做法和工作成效。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通过“深耕主业持续创新 积极拓展”,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213件,履行诉前程序19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5件,办理请示案件75件,织金县人民检察院诉罗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助力脱贫攻坚”典型案例。通过“世界环境日”、“贵州生态日”公开发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9件。与行政机关互派干部交流,聘用34名行政专业人员担任检察官助理。一是做优三个专项工作。开展“碧水润家园专项工作”,办理涉水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7件,促成对300余个农村饮用水源地进行整改,促成增殖放流5.56万尾、清理河道3公里,与相邻的省、市建立跨流域协作机制10份,参加跨流域“两长”护河巡河2次及本辖区内护河巡河5次。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工作”,今年以来,全市立案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案件8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通过公益诉讼助力农村粪污管控、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问题的整治,通过办案促成清理垃圾和固体废物12000余方。开展检察战役专项监督工作,全市检察机关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共办理涉口罩等防护物资监管、医疗废弃物处置、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9件,通过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切实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从源头防控公共卫生风险,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二是做好四个监督活动。开展“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监督活动”,对调查发现全市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存在纪念设施修缮不及时、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12件检察建议,促成相关部门对英雄纪念设施开展环境卫生整治20余次、擦拭墓碑278块、碑文描红219块。黔西县对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修缮案被列为黔西县“十大民生实事”。开展“铁路安全隐患监督活动”,与铁路运输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全面加强路地检察机关合作保障成贵高铁(贵州段)沿线外部运行环境安全的工作意见》,同时加强与毕节高铁站及护路办的协作,对铁路运输检察院移送的案件线索进行全面排查后发出检察建议7件。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监督活动”,进一步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办理未成年人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0件,包括学校周边违规开设香烟销售点、校园内部以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案。开展“文物保护监督活动”,对文物和文化遗产管护不到位等问题进行监督,已办理对国家级及省级文物保护案件2件。三是做实新领域案件。办理了涉及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公平竞争、医疗卫生、网络侵害等新领域案件79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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