鉀的補給:尿量排出正常時,可給6~8mmol·kg-1·d-1。如有必要,可給10mmol·kg-1·d-1,以糾正腹瀉或嘔吐所造成的丟失(一般爲40 mmol·L-1)。

鈉的補給:應補充由腹瀉和嘔吐所造成的丟失(腹瀉約35 mmol·L-1,嘔吐約12 mmol·L-1),如鈉攝取不足,會影響腎功能和血管內電解質的濃度。但補充量不宜偏高,一般以3~5mmol·kg-1·d-1爲宜。因患者體內有多量的鈉瀦留,如一旦補充過量。可使滲透壓增高,容易引起心衰。

鎂的補給:如有腹瀉和嘔吐時,應予以補給。12~24h肌肉注射50%MgSO4·7H2O1ml,即可滿足需要。在治療開始時,如患者有手足搐搦、眼動危象(oculo gyric crisis)、震顫、神經異常等,鎂的補給尤爲重要。如有手足搐搦症,並應靜脈注射葡萄糖酸鈣(0.5~1g·h-1),如有酸中毒,亦需及時治療。

靜脈注射鉀時,不宜超過6 mmol·kg-1·d-1,滲透壓保持在280mOsm·L-1左右。嚴重血管內脫水合並休克時,可給血漿或高蛋白液體。休克常因嚴重脫水和細菌性敗血症所致,應及時搶救。有的患者需輸血時,當血紅蛋白達到100g·L-1或以下時即可停止。在嚴重貧血或呼吸、循環衰竭時,可輸入紅細胞,但血紅蛋白仍應維持在100g·L-1或以下的標準。

(3)抗心衰 心衰多見於浮腫型患者,主要由於心臟功能障礙和水腫消退時發生液體大量進入血循環,而腎不能及時排出,血容量增大,加重心臟負荷所致。心衰發生前,患者常有肝臟腫大,頸靜脈怒張,出現心第三音及背部捻發音等體徵。一旦周圍循環衰竭,即出現虛脫,治療時可用利尿劑、氧氣及其它支持療法。因患兒對毛地黃類藥物敏感,最好不用。

(4)營養治療 營養治療原則是:①蛋白質和能量的攝入應高於正常需要量;②補充液體,脫水和發燒時尤爲重要;③礦物質的補充應爲低鈉、足量的鉀和鎂及適量的鐵;④維生素應補充多種維生素,尤應注意維生素A和C的補給;⑤飲食攝入量應從小量開始,隨着生理機能的適應和恢復,逐漸增加,並應小量多餐;⑥根據患者年齡及病情可採用流質、半流質或軟食等,飲食最好經口供給,否則採用腸外營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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