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即将于2020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为切实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6月26日,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联合区司法局开展集中教育“法治小课堂”活动,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的警示教育。

活动首先组织全区2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以集中观看及单独观看的方式,全程收看天宁区人民法院一起涉毒案件的庭审直播。随后,天宁区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先对涉毒案件常见罪名的犯罪构成进行简要讲解,再主要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沪苏浙皖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详细介绍了社区矫正的决定和接收、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解除和终止等相关法律规定中的重点内容,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重视思想汇报制度、集中学习、公益劳动、考核评议、请销假等相关制度,最后还介绍了疫情期间可能初犯的涉疫诈骗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公务罪等重点罪名,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提升法律意识,严格预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再犯罪等情况的出现,有效提升社区矫正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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