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三年再婚,女友要20萬彩禮,我找前妻借錢,前妻卻找我要20萬

都說婚姻不易,一對陌生人在茫茫人海中,從相識,相戀再到結婚,真的很不容易,我總說既然有緣成爲夫妻,就要好好的珍惜這段感情,可現實中許多夫妻因爲種種原因,有時候不得不以離婚收場。

夫妻離婚了,或許他們會選擇新的婚姻,那麼對於男人來說,他和前妻離婚,會繼續和前妻做朋友嗎?當男人再婚呢,前妻會有什麼想法呢?

離婚三年我再婚,由於我沒錢給彩禮,於是想找前妻借點錢,可哪知前妻反倒找我要錢,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前妻小芳和我是高中同學,我倆也是前後桌,念高三那會,我倆學習成績非常好,每次考試總是前10名,可後來我倆偷偷戀愛了,這也影響到了我們的成績,導致那年高考,我們雙雙落榜了,後來我們進城打工。

一開始我在一家酒店當服務員,幹了三年後便辭職去了一家地產公司做銷售,在那裏工作了快5年,工資漲到了6000;而小芳也在另外一家地產公司做銷售,不過她業務能力挺強,短短三年就被提拔爲了銷售主管,月薪1萬。

當時我們倆有一個共同目標,就是計劃在5年內買房,然後結婚,那時候我們事業進展太順利,4年後全款買了一套房。

有了房後我們很快結婚了,當時爲了節約錢,我們沒辦婚禮,我覺得小芳嫁我很委屈,畢竟結婚對於每個女人來說,或許人生中就只有一次,小芳如此草率跟我結婚,我很對不起小芳。

小芳沒有埋怨,她說辦婚禮浪費錢,還不如把這錢用在生活上,我越來娶到像小芳這樣賢惠的女人,是我一輩的福氣,我要好好珍惜。

婚後一年小芳生下女兒,雖然我沒啥意見,可我爸媽不一樣,他們思想落後,總想着抱孫子,當時女兒才滿月,我爸媽就催着小芳要二胎。

在我的印象裏,小芳脾氣脾氣很好,從不會吵架,但那次小芳爲了這事跟我爸媽吵了起來。

小芳是一個事業心很強的女人,她爲了生女兒,休息了快半年,這也讓她的事業受到影響,所以小芳決定在短時間內不想要二胎,我爸媽等不及,於是兩邊就有了矛盾,而且這矛盾越來越大,我盡力的去調解,但效果甚微。

在女兒兩歲的時候,爸媽逼我離婚,沒辦法,我只好和小芳離婚了,那會我考慮到小芳要撫養女兒,所以我把房子給了小芳。

我覺得我把房子給了小芳,對她一種補償,我就沒必要再給撫養費,所以離婚至今,我沒給過女兒一分撫養費,當然小芳從來沒開口找我要錢。

一轉眼離婚三年了,今年初我通過相親認識了一個農村女孩小歡,她比我小6歲,長得特漂亮,當時小歡在縣城一家商場當導購,月工資3000出頭。

我們在一起交往了半年便訂婚了,當時小歡家開口要20萬彩禮,我那時候剛買了房,手裏也沒太多積蓄,我把我的難處告訴給了小歡,小歡很理解我,但她爸媽放下話來,倘若我給不了20萬,就取消這門婚事。

我想來想去,想到小芳,於是厚着臉皮找小芳借,沒想到小芳反倒找我要20萬,她說這些年我沒給過女兒一分撫養費,如今我卻有臉再婚。

我覺得小芳就是故意的,她就是不想讓我再婚,難道她心裏還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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