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设,随着近年国内偶像产业的急速发展,成为了一个被妖魔化的词。常会有网友说,这爱豆,不好好精进业务水平,一天到晚就在艹人设,人设变成了一种虚假的、文过饰非的代名词。

实际上,当我们在说爱豆“艹人设”的时候,发起“艹”这个动作的,并不是爱豆本身。就像我常说,当你看到台上的那个爱豆,他只是一个角色扮演者,包括他身后的团队,上至manager,下至agenter、妆发师、造型师、音乐A&R、宣发团队等等,所有的工作最终体现在偶像本人身上。

因此,所谓人设,其本质不过是“让大家觉得你是怎样子的人”,我们放大了一些艺人身上的特征,却又回避或修建了一些影响表达的枝蔓,这才得到大家所看到的人设。人设本身并没有好坏之分,它是一种商业影响力最大化的手段,一种表达的必然。

而我在这里想说的是:饭圈天天说人设,但大家别以为人设就是饭圈专属。阿信在2001年时,面对五月天急速蹿红、频频出现在综艺节目、大有成为偶像派乐团的势头,有许多摇滚青年对其发出了“伪摇”的质疑,他曾是这么说的:

“我能了解他们为什么那么痛恨五月天。因为五月天是他们所深恶痛绝的流行音乐体系的代表性乐团。他们需要一个具体的对象来钉十字架,被抓出来大批特批,而刚好五月天就成了那个倒霉的冤大头……流行音乐体系其实不只是单在做音乐,而是在卖一个艺人、团体的形象。纯音乐的成分在一张唱片的推销中只是一个环节,行销策略、形象塑造,这些才是重点。说老实话,我也不是完全认同主流的做法。但转个角度想,如果今天你在电视上看到Radiohead 主唱 Thom Yorke 唱歌时自溺沉醉的模样,是不是也更加地了解他们的音乐为什么那么颓靡?我们对这个乐团有了更多的投射,性格的投射、人生经历的投射;将自己的生活背景、历练,自己的希望都投注在乐团身上,也就产生了更多的感动和认同。所以形象的打造,无非也是为了提升听众对乐团的认同感。基于这个原因,很多宣传手法我们都不排斥去尝试看看。至于别人的批评?我只想飞得高、飞得远,超越这所有一切杂音。”

阿信的这段话,也正是我对待流行音乐、以及其下的子集——摇滚乐以及所有音乐类型的基本态度。

说摇滚乐没有人设?那我就跟你分享下,我觉得玩人设溜得你爹似的摇滚乐队们。

· 鲍勃·马利:老子就是个贫民窟卖唱的,咋成民族英雄了?

这是Roy Shuker在他的著作《流行音乐的秘密》中所举的经典案例。当年,欧美主流摇滚乐明星的身价已经被哄抬得太贵,于是唱片公司不得不跑去第三世纪淘金(跟后来足球俱乐部大量引入黑人球员似的);在牙买加,他们发现了鲍勃·马利。雷鬼教父的人设三部曲:1)贴上民族英雄标签,跟切·格瓦拉似的,对叛逆年轻人进行精准打击;2)音乐上,原生态的雷鬼只需要换上键盘和电吉他就可以低成本地无缝嫁接到当时主流的摇滚乐审美范畴里;3)这个最重要,选了一张鲍勃·马利最温柔的相片,并对其进行波普处理,规避其本人的攻击性、尤其是牙口不太好的属性。于是,得出了人民的英雄、自由的象征:鲍勃·马利。

· 滚石乐队:披头四太帅,我们是Bad Guy。

无需隐晦我是披头四的死忠粉这一身份(当然披头四的人设,待会儿我们再说),所以我对滚石的评价定有失偏颇之处。基本上,在虫粉如我看来,滚石确实在早期有我们营销狗称之为“比附营销”的诸多手法。

滚石作为橡胶披头四的晚出道者,选择了一条极端的、和披头四反着来的路。如果披头四是干净的、笔挺的,那滚石就必须得是邋遢的;如果披头四扮演的是女孩的梦中情人,那滚石就要做魔鬼。贾格尔说,“我们被贴上了反叛的标签,它成了一个会自己实现的预言。”凯斯·理查兹则说:“好像一个人戴着白帽子,另一个角色就得戴黑帽子。外界越这么说,你就越觉得自己被塞进‘坏孩子’这个角色里,然后,你就习惯了。”

当然,滚石和披头四之争也有赖英国媒体的煽风点火,这是他们的传统技能,而年轻人也需要滚石这种Bad Guy角色,他们的破坏性、动物性不仅让他们的音乐拥有绝对的魅力(我很认同剑烧说的,滚石的音乐具有本能性),也是人设的胜利。

当然上述在滚石歌迷看来完全是肤浅。但人设本身就是“一个让人第一眼就记住你”所存在的东西。

· 乔治·哈里森@披头四:我就是安静的美男子,咋成灵修大师?

要说披头四的人设,能写一本书。这里就举其中一例:乔治·哈里森。

列侬在《列侬回忆》里,在这个充满了游戏一般的谎言、玩笑、捉迷藏的书里,曾说:你们这些妓者,真是图样图森破,你们把乔治写成什么样了?不食人间烟火的圣人?笑话。

大意是,披头四走到后期,男孩们都长大了,乔治开始展现他的创作才华,列侬和保罗在音乐和人生的分歧上也越走越远,这时候的唱片公司内部或媒体外部都在塑造一个假象:披头四还会继续的;披头四不会解散;男孩们长大了,他们越来越有自己的性格了;你看有四处逢源的保罗,就有隐士一样的、长期被列侬和保罗光芒掩盖的乔治·哈里森——他是多么优秀的人啊——吹起来吧。

乔治的隐士人设,在sgt那阵子,被吹得神乎其技的。这点连列侬都烦。当然列侬是很爱乔治的。如果你真的是一个虫迷,你也是乔治solo阶段的听众,你会知道乔治其实是一个复杂的人,只是“最被低估的披头四”这个人设确实对认识他有极大的帮助。

所以,我还想提醒大家一点:人设可能不仅是由艺人团队本身去塑造的,也可能是由媒体、粉丝合力完成的。在乔治·哈里森这儿,英国妓者的功劳更大。

· Beyond:入屋前要先剪头发,但不能剪得太多

香港王牌经纪人陈健添在若干年前出版了他所写的Beyond回忆录,主要是Beyond早年出道及入屋阶段的事儿,因为我当时所在的前司负责该书出版事宜,于是陈健添便从澳洲飞了一趟广州,我们聊了不少,其中有一段我印象深刻,就是——Beyond的头发。

陈健添第一次见Beyond是在一个club里,当时的Beyond还是典型的香港地下乐队,反叛得不行,包括当时陈健添给他们做的《阿拉伯跳舞女郎》,我一直觉得这张专辑很Pink Floyd。到了1988年,陈健添把Beyond签入新艺宝——即陈小宝的厂牌,当时陈小宝和陈健添共同决定,Beyond要进入主流,要入屋,必须要由内及外地改变人设,第一件事,从穿西装开始。第二件事,剪头发。当时最为反抗的果然是你黄贯中,最后僵持不下,剪了,结果进公司的时候,陈健添还跟黄贯中说:阿Paul,你的头发不能再短了。这又牵扯出陈绮贞老师那句名言:我喜欢XXXX,但不能XXX太多。我喜欢头发比较干净的摇滚乐队,但不能干净得太多。同理。

也就是从签入新艺宝开始,Beyond发了《秘密警察》这张,才有了《喜欢你》,有了《大地》,以及后面的《真的爱你》,真正入屋。

你说当时《阿拉伯跳舞女郎》那种人设能入屋么?笑话。

· 阿姆:比CK广告还要正确的rapper

姆爷,说唱之神对吧,但是,如果他是一个黑人,他会不会得到今天的位置呢?

当时的饶舌圈都是一众的老黑,然后dr.dre发现了阿姆,兴奋得说:我今天就要签下这个宝藏男孩!上面的领导指着阿姆的照片:你看清楚点,这可是个蓝眼睛(白人)啊!于是Jimmy Iovine又说了,我看中的是他的才华!和他的肤色没关系!

说真,按照Jimmy Iovine的顶级生意人头脑,难道真的没有嗅到阿姆因为白人身份所占的优势吗?大家可曾记得,半个世纪前,猫王,也是个白人?当时多少白人觉得猫王这样是自甘堕落啊!同样的,阿姆就是说唱界的猫王,在那一会儿,当黑人冲出康普顿后,世界需要这样一个白人rapper英雄,没有比这更叛逆的事了。

说实话,那会儿读书,我们听阿姆,其实根本不在乎肤色这件事。一直到了后来,《中国有嘻哈》火了,身边多了一堆莱切斯特城30年老球迷,我才发现,原来阿姆是God啊?还是GOAT啊?这样的吗?你说如果不是因为肤色,他这个人设会不会逊色许多?

对了,这个人设看起来更像是后面的KOC们给阿姆端上的。所以除了经纪公司、唱片公司、媒体可以艹人设之外,KOC也是可以艹人设的。艹的人多了,这人设也就怀上了。

就酱。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