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民間崇佛信道現象較爲嚴重,因而某些官員破案之時,往往也會利用百姓崇佛信道這個特點,下面這則被收錄於餘象鬥《皇明諸司公案》的案件便是如此,時任福建建寧府巡道的舒芬,便利用該地百姓崇信佛教,破解了一樁偷盜案。

明朝嘉靖年間,倭寇時常襲擾福建地區,尤以興化、漳州兩府最爲嚴重,由於倭寇興風作浪,導致地方治安也敗壞嚴重,不僅小偷、強盜頻繁出沒,甚至連官府衙役也與其暗中來往,以致百姓生計愈發艱難。後有舒芬任福建按察司僉事,掌管建寧府刑獄之事(亦稱巡道),對宵小之徒大肆打擊,這才使得該地治安得以改善。

這一年,官員林命致仕返鄉,因其宿知家鄉匪患嚴重,而自己又攜帶家財太多,因此不敢返回鄉里居住,便到治安稍好的建寧府住下。一日,林命清晨醒來,竟發現屋頂破了一個大洞,而被其放在閣樓上,內放白銀的皮箱則丟了六個。

眼看家中被盜,林命連忙親自趕去見建寧府巡道舒芬,表示昨日也有竊賊偷入家中,盜走皮箱六個,銀千餘兩,望其速速究盜追贓。

舒芬接到報案,思慮一番之後,立即召集本府及建安縣、甌寧縣捕頭,責備道,“林鄉官家中昨夜被盜,丟失白銀千餘兩,你等身爲巡捕,竟令盜賊如此猖狂,平日裏是如何維護地方治安的。限你等五日內將這夥盜賊抓獲,否則你們也就不要做這個捕頭了。”

三個捕頭聞言連忙退下,返回官衙之後立即召集本衙捕役、快手,叮囑道,“林鄉官家中昨夜被盜,失銀千餘兩,如今舒大人發話,如今限你們三日內將盜賊抓捕到案。舒大人還說,盜賊爲禍如此嚴重,都是你等與其沆瀣一氣,若是不能限期破案,便要以通匪之罪嚴加懲處。”

舒芬平日裏治下極爲嚴格,衆捕快一聽是舒大人之命,誰不懼怕,連忙點頭應是。衆捕快一出衙門,立即四散而去,到城中慣偷家中打探虛實。一連兩日,捕快們挨家挨戶打探,雖然絲毫線索也沒有得到,但林鄉官家中被盜告官,舒大人限期破案的消息,卻已是鬧得滿城盡知。

第三日晚間,舒芬從城中巡視回來,眼看此時已經鬧得滿城風雨,便向隨從問道,“如今建寧城中,哪個寺廟最爲靈驗?”

隨從答到,“建寧城中寺廟最靈驗者,便是城外東嶽廟,城中百姓求籤、許願者多往此處而去,香火極爲旺盛。”

舒芬聽罷,便召集手下二十餘人,祕密囑咐道,“城中比較靈驗的各庵、廟,每兩人守一個,但凡夜間有人求籤、許願,全部捉拿到案。”衆人領命而去。

到了夜間,舒芬換上便裝,親自帶了一名皁隸、一個隨從,徑直到了城外東嶽廟,藏坐於香案之下。不一會,等到天色大暗,有四個鬼鬼祟祟之人溜入廟中,跪倒於佛像之下,祈求道,“如今有人在舒大人面前告下我等,官府拿的甚急,特來許下薄願,如果能夠躲過此禍,我等必然攜紅豬一口、金銀一千、三牲酒禮前來還願。”

待那四人磕頭許願完畢離去,舒芬三人連忙從香案下走出,遠遠的跟了上去。那四人不知已經被人跟蹤,離開東嶽廟之後一路入城,走進了西門一戶人家家裏。舒芬帶人跟到門外,命皁隸祕密通知捕頭前來拿人,自己則和僕從繼續在門外盯着。

不一會,捕頭帶着一衆手下趕到,舒芬命道,“四個盜賊全在此宅之中,你帶人衝入屋內,將其盡數索拿。”一衆捕快奉令立即衝入院中,四個盜賊還沒有反應過來,便被如狼似虎的捕快們綁了個結實。舒芬隨後進入屋內,又命一衆捕快仔細搜查,結果在屋內牀前的踏板下發現一個暗格,被盜的六個皮箱便被藏於其中。

如今人贓並獲,舒芬立即命人將四賊收監,皮箱則被抬入官衙。歸途之中,捕頭和隨從等人對於舒芬斷案極爲敬佩,不禁問道,“大人,您是如何得知這些竊賊要到廟中許願,又如何得知賊贓必然在其屋內的?”

舒芬笑道,“本官之所以命你們限期捉賊,其實並不是期望你等能夠將其抓獲,不過是爲了將消息散播出去,造成一種緊張局勢罷了。而建寧地區百姓又人人信佛,官府捉拿如此急迫,這些賊子無路可走,必然會去乞求神佛保佑,我等候在廟中,自然不難將其抓獲。至於賊贓,官府捉拿如此急迫,他們又豈敢冒險分贓、銷贓?”

次日,舒芬對四名盜賊進行審問,人贓並獲之下四人也無法抵賴,只得如實招供。原來,前些日子林命僱傭工匠修葺房屋,匠人之中有一人名叫密汲,本就是個白日爲匠、夜間爲賊的竊賊,其見林命家中閣樓上堆放了很多皮箱,料想其中必然多爲值錢之物,便祕密找來當地盜賊頭目蔣承熙,共約盜之。蓋承熙於是又找來自己兩個徒弟,四人一起趁夜爬上屋頂,掀開屋頂瓦片鑽入屋內,盜走皮箱六個,每箱裝有白銀五百兩,因當時已近天亮,蓋承熙便帶人將皮箱先運回了家中藏好,約定日後分贓,卻不想官府索拿甚急,還不等他們分贓便被抓獲。

案件審明,舒芬命人找來林命,覈對無誤後將皮箱交於對方。賊首蔣承熙因是慣盜,被判處絞刑,其餘盜賊則被判處徒刑。後福建巡撫譚綸命舒芬督造箭支以備軍用,箭支督造完畢之後,有工匠建議以賊試箭,舒芬便將蔣承熙縛於教場,令衆射之而死。

【注:按照記載該案發生於嘉靖辛酉年,即嘉靖四十年(1561年),但舒芬已於嘉靖六年(1527年)去世,因此此案真實性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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