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法院太给力啦!胡局长,真心感谢你们,张某这人太不讲信用了,如果没有你们给力执行,真不知何时能收回这笔货款。”收到全部还款的舒某满脸喜悦地对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胡盛烽说道。

据悉,2015年,张某以工地需要水泥为由,多次向舒某赊购了部分水泥,期间,舒某支付部分款项,但一直未付清。经结算,截至2018年5月15日,张某尚欠舒某水泥款33390元。为挽回损失,舒某多次电话给张某催促还款,但张某百般推脱,拒不偿还。

2018年5月15日,双方在袁州区人民法院达成民事调解协议,张某承诺在2018年7月10日前付清水泥款33390元。履行期届满后张某再次爽约。迫于无奈,舒某向袁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因未发现张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指定执行裁定书,将该案指定至靖安县人民法院执行。

靖安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向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但张某总是口是心非,答应来履行却迟迟不见行动。6月23日,执行人员获悉张某在家后,不顾舟车劳顿,驱车300多公里直奔张某家中将其“逮个”正着。

张某随即被带往袁州区人民法院接受执行。在该院法官约谈室,张某电话妻子转账5000元还债,执行人员步步紧逼,张某压力逐渐增大,开始意识到如果不解决就会被司法拘留,便不断打电话给妻子,告知其妻子尽力筹钱。在“挤牙膏”式工作方法指引下,当晚10时许,张某最终凑满33390元。

至此,一起拖欠多年的水泥款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吴鹏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