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的费女士今年30岁,现在还是单身,她有一个朋友委托她打理一套房子,是三室一厅的。费女士自己住了一间,其它两间出租给了别人,也就是说费女士其实是个二房东。前段时间,其中的一间租给了一位34岁的单身男性,没想到日久生情,费女士跟这名男士谈起了恋爱。于是两个人就住在了同一间,另外一间暂时空着,有时候也可以睡一下。

那么好好的为什么费女士会找媒体来曝光呢?原来这段感情就维持了两个月,两个人的感情就出现了矛盾,分手了。本来分手也就算了,但是费女士说在这分手期间她的一些贵重物品丢了,包括首饰,现金等,加起来得有十多万,当时也报警了。但是费女士说当时民警让她出具当时买首饰的收据等,同时还要调查同住的那些人,费女士想想麻烦就撤案了。费女士说,在恋爱期间她还给这名男子借了5000,分手后也没有还,所以觉得这名男的品行有问题。

那么到底是不是真的呢?记者联系到了这名男子,男子说自己确实跟她谈过恋爱,至于5000元女的确实给他转过,但是那是他给她买手机的钱,而且在谈恋爱期间给她花了很多钱,所以这5000并不是借的。至于那十几万的饰品和现金那更是无中生有了,男子说这些都是她捏造的,其实前女友经常会说自己的东西丢了,而冤枉其他人,所以合租的人忍受不了,经常短时间就换人。

女子说其实这次找记者帮忙是因为还有其它一件更重要的事情,就是希望男子能把一些不该留的照片都删掉。女子说同居期间自然会拍一些露骨的照片,现在既然两人分手了,那么也没有什么可留恋的,如果留着的话还怕这些照片会流到外面去。而男子说既然已经分手,不该留的东西早就都没有了,更不会有任何的牵扯。最后两个人谈话不欢而散,而女子还是不放心,于是选择了第二次报警。

诚然世间上有一见钟情这么一说,如果因为合租而走在一起也是美谈,但是从上面的新闻来看,两个人都不了解对方,所以也引起了很多的麻烦,导致感情不能长久。如今双方各执一词,这其中肯定有一方隐瞒了什么或者是扯慌了,希望两人能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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