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騷擾未成年女演員”,別讓這位吉他手肆意solo

利用各種出格的言行,進行網絡炒作的十八線藝人見多了,但通過“以身試法”的方式把自己炒出熱度,還真是讓人開了眼。

近日,野外合作社樂隊吉他手劉某在微博上透露,自己有一個養女、兩人互相取悅,並反問:憑什麼鮑毓明能有養女我就不能有?

這番言論,引發批評聲一片。而細看劉某最近的微博,簡直是一個處處涉嫌違法的日記本。

說實話,我看他的一些微博之後,第一時間懷疑的不是劉某的動機,而是他的智力,比如艾特某知名女演員赤裸裸地性騷擾,而且是帶有明顯污言穢語的性騷擾。這還不夠,這位不知名的藝人,連未成年人也不放過。

甚至,還把聞名網絡的“疑似性侵養女案”主角鮑毓明當做學習的榜樣,還自爆自己有一個養女,“兩人互相取悅”……

真是哪壺不開提哪壺,觀察鮑毓明案這麼久,我還從未見過如此蹭熱點炒作的,你是嫌鮑毓明遭遇的輿論火力不夠,要爲他分擔一些嗎?對於這些明顯已經涉嫌違法甚至犯罪的信息,以及當事人自己提供的證據和線索,所在地警方和相關社交平臺都可以積極介入調查。

更有意思的是,六月初,劉某還在微博爆料,兩年前的今天,他開始四處傳播自己的微信收款碼,說自己這是行爲藝術,名爲《騙》,並詳細列舉了收款數額和筆數,然後聲稱這些錢都拿去“喫喝嫖吸”了。

注意,這條微博疑似有三處涉嫌違法犯罪:一是涉嫌詐騙;二是“嫖”,三是“吸”。不得不承認,如果違法犯罪分子都像劉某這麼“實誠”,警方應該能省下不少事。

再退一步說,就算劉某這些言論是“吹牛”,恐怕也涉嫌宣揚違法犯罪,也應積極給予查處。

網絡應是開放的,社會應是包容的。但包容也講原則,對於那些嚴重踐踏社會道德、破壞網絡社交規則、侵犯他人觸及法律的言行,絕不能縱容,否則就是對那些被傷害人的不尊重、不負責。 

我們常說,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意思就是要給那些意圖在網絡空間違法犯罪的人,一個提醒和威懾。什麼是提醒和威懾?當他們違法犯罪的跡象已經暴露出來了,順勢追查,給予懲戒,就是最好的提醒,也是最有力的震懾。

值得一提的是,劉某的類似言論,已經不是一天兩天了,而是對法律的一種日常挑釁。此前因爲他不夠出名不夠火,沒能引起太大注意,可以理解;現在既然乘着鮑毓明案的歪風火了,就不能再讓這位吉他手肆意“solo”。

目前,劉某所在的樂隊,已經發聲明和劉某劃清界限,並表明“完全、徹底、絕對不認同劉遙的言論”。那麼,劉某個人,不僅欠公衆一個回應,還欠被他傷害的女性一個交代。而這個交代,是劉某自己無法交代的,讓法律幫幫他吧。

□與歸(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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