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騰訊爲何能成功申請凍結老乾媽千萬財產?“凍”錯了怎麼辦?

澎湃新聞記者 陳宇曦

“逗鵝冤”的故事,喫瓜的不只普通羣衆,還有騰訊的競爭對手。

7月1日,認證爲字節跳動副總裁的今日頭條用戶李亮在個人微頭條賬號發佈消息稱:“基礎事實都沒調查清楚,就可以直接啓用公檢法手段,竟然還成功凍結了對方1600萬元!說明這家公司已經形成了用公檢法打擊一切不利於它的日常思維,而且簡化到連調查都懶得去調查了。”

李亮所指向的事件,是騰訊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請求查封凍結老乾媽的1600多萬元資產。

近日,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發佈的民事裁定書顯示,原告騰訊公司因公司服務合同糾紛,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請求查封、凍結被告貴陽南明老乾媽風味食品銷售有限公司、貴陽南明老乾媽風味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名下價值人民幣1624.06萬元的財產。

上述申請獲得了法院的批准,《裁定書》的落款時間是2020年4月24日。

6月30日,騰訊曾向澎湃新聞記者介紹,此事系老乾媽在騰訊投放了千萬元廣告,但無視合同長期拖欠未支付,騰訊被迫依法起訴,申請資產保全。

不過,6月30日晚間,老乾媽方面則發佈聲明稱,公司在6月10日接到相關法律文書,“經覈實,我司從未與騰訊公司或授權他人與騰訊公司就‘老乾媽’品牌簽署《聯合市場推廣合作協議》,且我司從未與騰訊公司進行過任何商業合作。”

7月1日,貴陽公安雙龍分局進一步通報案情,將事件定性爲“三位嫌疑人僞造老乾媽公章,冒充老乾媽與騰訊合作,騙取騰訊遊戲禮包”後,上述凍結老乾媽1600萬資產的財產保全申請,變得分外“尷尬”。

外界質疑的焦點之一在於,騰訊是如何成功申請到凍結老乾媽1600多萬元資產的裁定的?面對老乾媽這樣一個“國民品牌”,千萬元級別的糾紛,騰訊申請財產保全,是否有必要,是否存在“用力過猛”?作爲被申請財產保全對象的老乾媽,爲何沒有抗辯機會,而是在6月10日接到相關法律文書?

澎湃新聞記者採訪瞭解到,訴前財產保全,是指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由人民法院所採取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

滙業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紀玉峯律師向澎湃新聞記者介紹:“通俗講,就是原告在起訴之前,擔心被告轉移財產,或擔心被告的財產狀況可能會惡化,危及到將來的執行,於是先申請法院把被告的財產查封、扣押、凍結的一種程序。”

那麼,面對老乾媽這樣一家知名度極高且經營狀況正常的企業,騰訊是否有必要申請訴前財產保全?

對此,騰訊方面未作進一步解釋。不過,律師提到,在實踐中,訴前財產保全也會被用於對被保全方施加壓力。紀玉峯舉例稱,比如海運糾紛中常見的扣船,即是利用訴前財產保全的手段(扣船),逼迫對方爲了減少損失(船舶滯期費每天很貴),要麼提供擔保,要麼被迫談判和解。

至於在此次事件中,老乾媽似乎被“矇在鼓裏”的現象,京衡律師上海事務所餘超律師告訴澎湃新聞記者,保全的目的就要防止在訴訟過程中被告轉移財產,等到判決生效後,無可執行財產,所以法院不能聯繫被告。

“這很好理解,如果法官和對方聯繫,恰恰對方接下來轉走了一筆資金,法官會百口莫辯:是不是由於法官的電話,對方纔把財產轉走的?”所以指責法官不事先向被申請人一方覈實,屬於對實務不瞭解。”紀玉峯律師表示。

法院爲何會作出同意騰訊申請的決定呢?

紀玉峯分析,法院在此階段進行的不是審判階段的實體性審查,而是程序性的審查,申請書上的申請事項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等。

7月2日上午,針對騰訊公司起訴老乾媽公司廣告糾紛案,廣東深圳南山區人民法院研究室一名工作人員回應澎湃新聞稱,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待結果出來後,將發佈通報回應社會關切。

紀玉峯稱,在實踐中,爲了避免部分訴訟參與人以虛假證據騙取訴前財產保全,我國法律也設置了相應的門檻,規定了相應的刑事和民事責任。“一旦保全錯誤導致被申請人損失,被申請人有權向申請人索賠。”

下面來看律師的詳細解讀:

1. 什麼是訴前財產保全?

滙業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紀玉峯律師向澎湃新聞記者介紹,所謂訴前財產保全,指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由人民法院所採取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

通俗講,就是原告在起訴之前,擔心被告轉移財產,或擔心被告的財產狀況可能會惡化,危及到將來的執行,於是先申請法院把被告的財產查封、扣押、凍結的一種程序。保全程序完成後,申請人(原告)應當在規定時間內起訴,如果不起訴,財產保全措施解除。

此外,在實踐中,訴前財產保全也會被用於對被保全方施加壓力。紀玉峯律師舉例稱,比如海運糾紛中常見的扣船,即是利用訴前財產保全的手段(扣船),逼迫對方爲了減少損失(船舶滯期費每天很貴),要麼提供擔保,要麼被迫談判和解。

紀玉峯表示,訴前財產保全具有快速、及時、簡便特點。民訴法規定對準予訴前保全申請的,人民法院應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並開始執行。這可以更完整地避免利害關係人因糾紛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雖然法律規定應在48小時內開始執行,但是由於多種因素,如申請人提供的被申請人的財產信息缺失、執行局人手不足、異地執行需要申請報批等因素,實踐中很多法院的執行啓動時間會多於48小時。

2. 法院是否需要聯繫被告?是否有義務審覈材料真實性?

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滕雲律師介紹,法院在作出財產保全的民事裁定前,以及實施財產保全的過程中不會聯繫被告。

另外,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3條,“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一般方式就是向被保全財產的人寄送民事裁定書。

這可能是老乾媽在財產保全裁定作出後,才獲知相關文書的原因。

京衡律師上海事務所餘超律師告訴澎湃新聞記者,保全的目的就要防止在訴訟過程中被告轉移財產,等到判決生效後,無可執行財產,所以法院不能聯繫被告。

紀玉峯律師也表示,

在實踐中,一旦聯繫被告,被告很有可能會有所察覺,轉移財產。

“這很好理解,如果法官和對方聯繫,恰恰對方接下來轉走了一筆資金,法官會百口莫辯:是不是由於法官的電話,對方纔把財產轉走的?” 

“所以指責法官不事先向被申請人一方覈實,屬於對實務不瞭解。”紀玉峯律師表示。

但在騰訊與老乾媽的糾紛中,複雜的因素在於,騰訊合作了一個“假”的老乾媽。依照老乾媽的說法,老乾媽是6月收到法院的民事裁定書後,才獲知相關事項,並報警。

貴陽公安雙龍分局官方微信公號7月1日發佈通報,經初步查明,系犯罪嫌疑人曹某(男,36歲)、劉某利(女,40歲)、鄭某君(女,37歲)僞造老乾媽公司印章,冒充該公司市場經營部經理,與騰訊公司簽訂合作協議。

也就是說,騰訊與“老乾媽”的合作協議,被蓋了個假章。那麼法院在做出同意財產保全申請裁定前,是否有義務審覈合作合同的真實性?

對此,紀玉峯律師介紹,

法院在此階段進行的不是審判階段的實體性審查,而是程序性的審查

,需要審覈的是:材料是否齊備、符合要求;申請書上的申請事項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申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經常爲複印件)的形式是否合規;證據材料能否初步支持其申請事項。一旦以上條件達成,法院的執行局按照規定即應裁定保全。

而關於證據的三性(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認定,最終是要由審判庭的法官進行實體審判時來查明的。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時,不能對法院作此等要求。

“具體到本案中,立案庭和執行庭的法官沒有能力在48小時鑑定那是不是個蘿蔔章。他們只要看到有那麼個蓋章文件,章是老乾媽的章,內容能夠佐證申請書中的描述,就完成了形式審查。

至於這枚章是不是蘿蔔章,是審判庭法官和警察需要查明的。

3. “凍錯了”怎麼辦?

現在的尷尬之處在於,騰訊大概率是在申請的財產保全申請被獲准後,才得知自己“被騙了”。由此,這份財產保全裁定就顯得分外尷尬——應如何取消?騰訊是否需要向老乾媽賠償?

餘超律師稱,被保全財產利害關係人認爲法院保全不當或者保全錯誤,可向法院提出的要求解除保全的申請。

紀玉峯律師介紹,在實踐中,爲了避免部分訴訟參與人以虛假證據騙取訴前財產保全,我國法律也設置了相應的門檻,規定了相應的刑事和民事責任。比如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要提交符合法院要求的擔保,或者保函,避免因錯誤申請導致被申請人損失後無錢可賠;提供虛假證據騙取保全裁定的,可能涉嫌虛假訴訟的刑事罪名;一旦保全錯誤導致被申請人損失,被申請人有權向申請人索賠。

知名IT與知識產權律師趙佔領律師在個人微博上發佈分析稱,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騰訊公司有權向法院申請對老乾媽公司的的財產進行保全,其目的是防止判決難以執行,但申請財產保全需要提供擔保,據公開信息顯示,

騰訊提供了保險公司出具的保函

。如果事後證明存在僞造公章,推廣合作協議無效,則騰訊公司的財產保全申請有誤,

應當由保險公司賠償被申請人即老乾媽公司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以下爲澎湃新聞記者梳理的“逗鵝冤”事件時間線:

4月24日

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發佈民事裁定書,同意原告騰訊提出的財產保全的申請,查封、凍結被告貴陽南明老乾媽風味食品銷售有限公司、貴陽南明老乾媽風味食品銷售有限公司名下價值1624.06萬元的銀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等值的其他財產。

6月30日

上述民事裁定書被媒體廣泛報道。

騰訊對雙方的糾紛做出解釋稱,事系老乾媽在騰訊投放了千萬元廣告,但無視合同長期拖欠未支付,騰訊被迫依法起訴,申請資產保全,法院裁定凍結對方企業賬戶。

騰訊公司稱,2019年3月,騰訊與老乾媽公司簽訂了一份《聯合市場推廣合作協議》,騰訊的投放資源用於老乾媽油辣椒系列推廣,騰訊已依約履行相關義務,但老乾媽未按照合同約定付款。騰訊多次催辦無果,因此不得不依法進行起訴。目前案件在法院具體審理過程中。

6月30日

據第一財經報道,老乾媽有關負責人回應:騰訊被騙了!

在老乾媽隨後發佈的聲明中,老乾媽表示:公司在6月10日接到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委託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法院送達的相關法律文書,騰訊以服務合同糾紛爲由起訴老乾媽並申請財產保全。收到上述文書後,公司給予高度重視並立即開展調查,“經覈實,我司從未與騰訊公司或授權他人與騰訊公司就‘老乾媽’品牌簽署《聯合市場推廣合作協議》,且我司從未與騰訊公司進行過任何商業合作。”

7月1日

貴陽公安雙龍分局官方微信公號發佈警方通報:近日,該局接到貴陽南明老乾媽風味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報案,有不法人員冒充該公司名義與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騰訊公司”)簽訂合作協議,導致被騰訊公司起訴。

經初步查明,系犯罪嫌疑人曹某(男,36歲)、劉某利(女,40歲)、鄭某君(女,37歲)僞造老乾媽公司印章,冒充該公司市場經營部經理,與騰訊公司簽訂合作協議,其目的是爲了獲取騰訊公司在推廣活動中配套贈送的網絡遊戲禮包碼,之後通過互聯網倒賣非法獲取經濟利益。

目前,曹某等3人因涉嫌犯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7月1日

騰訊在官方微博回應“被騙”一事稱:“一言難盡……爲了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歡迎廣大網友踊躍提供類似線索,通過評論或私信留言。我們自掏腰包,準備好一千瓶老乾媽作爲獎勵,裏面還包含限量版的孤品。”

騰訊配了一張老乾媽辣醬的圖,瓶身顯示爲QQ飛車與老乾媽的合作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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