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陸媒東南衛視在臺錄製政論節目,臺當局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昨證實,相關主管機關作出決定,廢止其兩名駐臺記者艾珂竹、盧薔的記者證與入境許可證,要求今天必須離境。

昨日在陸委會例行記者會上,媒體詢問多家陸媒在臺北租用攝影棚,甚至邀請臺灣嘉賓錄製政論節目,例如《海峽新幹線》節目連線臺北時,由陸籍主持人主持,搭配臺灣名嘴評論時事,並回傳至大陸播出,引發外界質疑,陸委會態度爲何?

邱垂正稱,陸委會一向關注陸媒記者在臺駐點的情形,如果陸媒記者在臺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活動,或涉及違法情事,陸委會會同主管機關依據“大陸地區新聞人員進入臺灣地區採訪注意事項”、“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等相關規定,依法進行必要的處置。

邱垂正聲稱,自2000年開始,基於“對等交流立場”,開放陸媒記者來臺駐點採訪,如果在臺灣錄製或製作任何節目,明顯涉及到與許可目的不符的活動,依照“兩岸關係條例”相關規定,主管機關依法廢止其記者證與入境許可證。陸委會已就此案與“文化部”、“移民署”積極查處中。

不過,昨日稍晚,有媒體率先爆出東南衛視兩名駐點記者被廢止記者證與入境許可證,並被要求今天離境,隨後,邱垂正證實確有此事並稱,陸委會尊重“文化部”,正式處分要由其說明。

臺“文化部長”李永得表示,東南衛視在臺有5名駐點記者,經查有2名記者參與制作節目,不符合申請目的,因此廢止2名記者的記者證並要求限期改善,至於取消入境許可證和限期離境,這屬於“移民署”權責。

據瞭解,陸委會、“文化部”、“移民署”和相關單位,早在1日就已通知福建東南衛視駐臺人員離境,不知爲何邱垂正2日在例行記者會面對媒體詢問時,仍表示“正在和‘文化部’共同查處中”,給予外界仍有轉圜餘地的假象。

不僅東南衛視,大陸央視、海峽衛視也向臺灣媒體租用攝影棚錄製節目,主管機關已收到投訴,正在查處中。臺灣當局辯稱,根據“對等”原則,大陸並不允許臺方電視臺在陸製播新聞節目,但大陸電視臺駐臺記者如果只是在臺租攝影棚播報新聞,應符合來臺駐點採訪的許可目的。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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