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上午,黄冈中院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工作会议。院党组书记、院长、院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依法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肖笛主持会议,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班分管领导及责任庭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为督促本院《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肖笛专门听取了立案、审判、执行、审判管理四个专班工作进展的汇报。

肖笛对各专班统筹安排审判执行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同时提出四点要求:

01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要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落实职能区位中心化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作为推动审判执行工作的有力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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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要进一步明确指标。要细化由法院牵头负责的办理破产、执行合同两项指标的14项任务,将任务细化分解到每一个庭室,使每一个庭室明确具体任务、掌握得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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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要进一步细化举措。要围绕细化分解的指标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确保各项指标的完成,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责任庭室完成任务进展情况进行督办。

04

四是要进一步凸显实效。要注重总结工作中的好举措、好经验,及时对外宣传审判执行过程中好的案例或创新举措。各责任庭室在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制作问题清单,并提出解决方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集后交由领导小组集中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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