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上午,在雨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接待室内,桌上摆着厚厚的22沓人民币。申请人陈某一边认真清点着现金,一边向执行法官表示由衷的谢意。陈某足足清点了半个小时,才将桌上的现金清点完。看到当事人满意的表情,一旁的执行法官倍感欣慰。

2018年6月份,申请人陈某与被执行人夏某签订《家庭协议》一份,协议载明:马鞍山市雨山区某小区房屋归夏某所有,夏某自愿支付给陈某人民币22万元补偿款。协议签订后,陈某按照约定交付了涉案房屋钥匙,但夏某迟迟未按约定支付22万元。陈某多次索要未果,将夏某诉至雨山法院。2019年10月份,该院依法判决夏某在法定期限内支付陈某补偿款22万元。案件生效后,夏某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陈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依法向夏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并对其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控。但夏某名下并无足额可供执行财产,其本人也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补偿款。考虑到该案标的额不大,被执行人也一直和法院保持较好的沟通联系。执行法官遂通过电话对被执行人夏某耐心释法析理,并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会产生的严重后果。夏某仍然心存侥幸,对执行法官的告知置若罔闻。经过多次沟通未果,执行法官开始对夏某名下的房屋启动评估、拍卖程序,此时的夏某才意识到法院是要“动真格”了。7月2日上午刚上班,夏某抱着一大袋子钱急急慌慌赶到雨山法院执行接待室,告知值班执行干警要求履行义务,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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