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普遍認爲,有正就有反,光明的反義詞是黑暗,很早以前愛因斯坦就在他的相對論中明確闡述了,光的速度是3億米每秒,那麼,作爲它的對立面黑暗來說,它是否也和光一樣擁有速度?從理論上來看,既然宇宙中存在光速,這說明黑暗同樣如此,也存在速度,也就是人們所謂的暗速。

當然,這也遭到了很多人的質疑,因爲人類到底應該如何去定義黑暗的速度始終是一大難題,畢竟很早之前就有科學家給出答案,並指出黑暗是沒有光子的,因此根本不存在速度一說,有科學家表明黑暗的速度,只是人類理論中的一種想象,它甚至不可能被認可,真實的研究它,沒有絲毫的意義,但是倘若換一種方法來看待,或許就會出現另一種可能,這種方法就是光明照亮黑暗,它意味着黑暗的消失,然而當光消失之際,黑暗就會再次來臨。

從這個相對的角度來看,光速和黑暗的速度理應是相等的,有趣的是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又出現了一個例外,那就是影子,看上去這似乎違背了人類日常生活中的常識,部分科學家也感到這些結論難以服衆,從邏輯上來談,雖說光速的存在代表着黑暗的速度也能測量,不同的是這種決定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人類如何定義黑暗,根據一位著名天體物理學家的說法,嚴格意義上來說,“黑暗等同於沒光”,因此黑暗完全沒有速度,在他看來,黑暗的速度只是一個詩意的比喻,在合法的科學討論中卻不值得一提。

如果我們將黑暗的概念擴大,你會發現黑暗就有可能擁有了自己的速度,如果將一塊布或是其它物體放置在光源處,此時一部分的光會被遮擋,形成暗點,雖然這個暗點可能不符合完全黑暗的嚴格標準,但是它的行進速度與其它沒有被阻擋的光線的行進速度毋庸置疑是相同的。

假如我們將黑暗等同於電源關閉時光線消失所需的時間,顯然這一規則同樣適用,在這種情況下,黑暗的速度無疑會等於光速,綜合來看,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黑暗又是有速度的,我們已然知道,黑暗是光的對立面,當一個地方有光的時候,就沒有黑暗,而當光消失的那一瞬間,黑暗也在這一瞬間出現了。

從這個角度來看,黑暗的速度似乎等同於光的速度,因爲光的出現和黑暗的消失或者是光的消失和黑暗的出現是在同一時刻發生的,更有趣的是,黑暗的速度其實不僅僅與光的速度相等,有的時候甚至超越了光速,比如,當人類站在夜光燈下,此時他會發現影子的存在,而且他的影子還會跟隨着其身體的向前走動,同時發生向前移動的現象,該過程中我們不難發現,有時候他的影子會出現在自身身體的前方。

由於影子也是一種黑暗,它是否意味着黑暗的速度超過了光速?難道說相對論中所謂的無法超光速也錯了?實際上並沒有,因爲相對論中指出的無法超光速是指信息傳遞無法超光速,因此實物粒子也無法超過光速,在這裏可以理解爲,有因果關係的事物之間,它們的距離差除以時間差,得到的速度不能超過光速。

假設人類可以在地球上爲月球上打一個探照燈,燈光可抵達月球上,隨後當你在探照燈前揮舞你的手掌,理論上來說也能在月球上看到你的手影在舞動,我們不妨舉個極端的例子,假如我擁有一個巨亮無比的大燈,該燈光可抵達一個直徑約爲30萬的小行星上。

當你搖擺自己的手指後,在不到一秒的時間,你的手指就能劃過那個星球的直徑,相應的,你的手指在星球上的影子,也在一瞬間就已經在對面的星球上劃過了,屆時這個影子的速度必然超過每秒30萬公里,也就超過了光速,你知道嗎?真空中的光速是一個重要的物理常量,17世紀前人們以爲光速爲無限大,意大利物理學家伽利略曾對此提出懷疑,他試圖通過實驗來檢驗,遺憾的是因過於粗糙故而未能成功。

1676年,丹麥天文學家羅默利用木星衛星的星蝕時間變化證實了光是以有限的速度傳播的,1727年,英國天文學家布拉得雷利用恆星光行差現象估算出光速值爲c=303000千米/秒,所以我們要明白上述例子中速度的定義究竟是什麼,無論是影子的速度還是黑暗的速度,本質上它都稱不上信息的光速,畢竟黑暗在移動時,由亮變暗的地方,不是因爲之前暗的地方變亮了從而變暗的,而是因爲你手指的遮擋。

值得注意的是你的手指遮擋它時,它會變暗,這個變暗的過程不是瞬間的,倘若此刻的你可以在太陽上,打一個你手指的影子,當你的手指掃過,相對應的,你手指的影子掃過了太陽的表面,已經是八分鐘後的事情了,所以,這裏的影子移動,沒有因果關係,影子的變色是相對獨立、沒有因果關係的,只是視覺效果上超光速而已,它不傳遞信息,因此這種超光速並非是指相對論定義中的超光速,也就是說,這種黑暗是超光速的,你沒有看錯,的確,不傳遞信息的黑暗是超光速的,對此,大家是如何看待的?歡迎在評論區下方留言,我是九品博物官 記得點贊關注,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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