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我们栏目报道了柯桥万达广场北面河道内发生溺水事件,两人不幸死亡的报道。新闻回顾:今晨,柯桥万达广场旁两人溺水身亡!

昨天,该起溺水事件中施救者王川的家属找到了我们栏目,说王川和跳河男子是同事关系。他们觉得对于王川的溺亡,其供职的酒馆应该负一定责任。

昨天下午,记者在柯桥派出所门口见到了施救者王川的几名家属。此事距离6月30日凌晨溺水事故发生已经过去了五天,王川的姨夫李荣告诉记者,这些天他们基本上都是在派出所的调解室里度过的。 他向记者描述了在派出所里看到的事发时的监控录像,事发前王川是和其他三人走在一起的,其中一名男子明显喝多了,被两人搀扶着,走到河边的时候,这名男子突然冲出去跳入了河中。

施救者王川姨夫李荣:“王川大约离他有30米,不到50米的样子,看他跳河了,王川毫不犹豫,手机、鞋子、衣服都没脱, 因为他以前是当兵的,跳下去了,跳下去之后,跳水的那个人结果一下就把王川抱住了。”

李荣说,见到有人跳河,另外两人连忙报了警,随后也下水施救,但不幸的是最终跳河男子和最先下水救人的王川还是溺亡了。记者了解到,王川是湖北人,今年才24岁,三个多月前刚刚来到绍兴打工,在柯桥万达广场一家音乐酒馆做经理。王川家属说,当天出事前,王川和同事们参加了一个“团建活动”。记者在现场见到了王川供职酒馆的原店长李泽华,李泽华说,这个团建活动是为了欢迎新来的店长。

李泽华给记者看了手机上的团建通知,上面写着此次团建参与者是管理层, 下面备注:除不可抗力因素,任何人不得请假,不可无故缺席,违者投币200元。李泽华说,那天下班后他们有11个人在店里搞团建活动,王川等四人是走得最迟的。李泽华:“当场有人喝得多,有人喝得不多,主动跳水那位他是喝得有点多, 派出所调查过后说,跳水那人是情感方面的原因。”

王川家属认为, 如果不是因为要参加这个不得请假的团建,王川后来也不会因为救人而溺亡,因此对于王川的死亡,酒馆有一定的责任。王川姐姐王凯丽:“他们公司一定是有一部分责任的,我弟弟是他店里的员工,出了这样的事也是因为在店里聚餐,后续发生的这个事情,肯定希望他们负一定的责任,我们的要求也不高,我们希望赔26万元。”

王凯丽说,事情发生后,他们找过社区、街道、柯桥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等单位协调此事,但直到现在双方还没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王凯丽:“他是一个非常有正义感的年轻小伙子,为了救人,所以我希望他见义勇为,救人的事情,我希望得到一个公正的对待。”

那么对于王川家属提出的赔偿诉求,王川供职的酒馆负责人是什么态度呢?

记者了解到,鉴于王川舍身救人的英勇行为,目前公安部门正在为他申报“见义勇为”。与此同时,几天来人民调解员一直在为王川身后的赔偿问题给双方进行调解。 目前矛盾的焦点仍旧围绕着王川救人溺亡酒馆是否有责任,以及赔偿金额该怎么核算两个问题。在派出所调解室里,酒馆方代表李彦召也整整坐了四天了,他一直希望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

吉港音乐酒馆方代表李彦召:“ 暂时我们的协商结果是10万元,他们家属说不接受,不接受我说走司法程序,法官判的话,该是多少我们就承担多少,但是他们就不走,把我困在这里。”

李彦召说, 他们愿意拿出10万元是出于人道主义关怀,他并不认为酒馆在王川死亡问题上有任何责任,理由是这场所谓的团建活动并不是酒馆负责人发起的,而且早在6月初,酒馆负责人就曾规定员工不能私下团建喝酒,当天聚餐时,酒馆几位股东都未参加,也不知情。

吉港音乐酒馆方代表李彦召:“这次活动我们不承认的,没有过团建的,我们老板的话就不知道有这个活动,不知道有他们说的这个团建存在,没跟我们汇报过,而且我们开过会,明确规定,不允许再团建,有这个明确规定的。”

记者了解到, 这次团建活动的发起人是原店长李泽华,李泽华表示,他组织团建是出于工作需要。李泽华:“他是口头说不能团建什么的,他也没有明文规定说不能团建,我们也没有说私下出去喝酒喝到乱醉,我们是在店里面,做了正式的团建,正式的通知下去的,作为店长的话我的工作,这个也是属于我工作范围之内。”

那么在这起事件中,酒馆到底有无责任,需不需要作出赔偿呢,记者也就此事咨询了律师。 浙江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奇雍认为,这件事情在法律上的确存在一定的争议,对王川家属来说,可以先试着申请工伤认定。

浙江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奇雍:“这个案子里面我们还是希望王川家属先走工伤的这条路,因为这样对他的赔偿最多,在这个案件里面,他是新老店长在交接的时候,新老店长共同对员工发起的团建活动, 不管这个公司的老板对这个事情知不知情,事实上是公司做出的一个行为,也要求员工必须参加,所以说也是认为是工作内容的一部分。”

冯奇雍认为, 如果最后无法认定工伤,公司对于每一位参加团建的员工都有安全保障义务,王川在为公司行使安全保障义务的过程中不幸溺亡,公司对他这一行为应给予适当补偿。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