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邪教組織頭目非法斂財姦淫女信徒 主犯獲刑19年)

邪教組織頭目非法斂財姦淫女信徒

漯河中院對6名被告人作出一審判決主犯獲刑19年

近日,河南省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溫金路等7人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溫金路犯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強姦罪,強制猥褻婦女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9年,並處罰金10萬元,剝奪政治權利5年;其餘6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10個月至3年6個月不等(其中3人緩期),並處相應罰金。

1994年,49歲的溫金路(化名金光道)在河南創立“日月氣功”,將自己包裝成“大師”,宣稱2000年人類將有大災難,只有加入“日月氣功”纔可以免除災難。爲控制信徒,溫金路編造了各種歪理邪說,聲稱跟他練習“日月氣功”能避免疾病、災害和死亡。

在漯河市舞陽縣孟寨鎮有一個掛着“珍奇觀光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牌子的園子,建得相當氣派,當地人都稱它爲“生態園”。這是“日月氣功”邪教組織的主要活動基地之一。

溫金路利用教主身份,以收徒、傳功、占卜、消災、祛病以及出售書籍等名義騙取信徒鉅額錢財,編造“陰陽雙修增加功力”等邪說蠱惑信徒,採取精神控制和強制手段,對8名女信徒多次實施強姦,並導致其中兩人多次懷孕墮胎。此外,還採取同樣的手段對3名女信徒實施猥褻、侮辱。

2017年4月8日凌晨,河南省公安廳組織漯河等12個省轄市公安機關實施破案打擊行動,抓獲溫金路在內的該邪教組織26名骨幹,搗毀“生態園”“德福觀”等活動據點25處。

2019年1月,漯河市檢察院以涉嫌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強姦罪,強制猥褻侮辱罪等罪名對溫金路提起公訴,對高麗紅等其他6名“日月氣功”邪教組織核心骨幹以涉嫌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提起公訴。

漯河市中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溫金路建立“日月氣功”邪教組織,神化、鼓吹自己,利用製造、散佈迷信邪說等手段蠱惑、矇騙他人,發展、控制成員,危害社會。該邪教組織被取締後,溫金路又恢復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溫金路先後發展組織成員250人以上,通過信徒捐助斂財819萬餘元,用於建設組織基地、購置車輛以及本人揮霍。

被告人高麗紅、郭軍召、陳顯、溫利軍、曹俊霞、曹恆飛受溫金路指使,參與邪教組織活動,散佈迷信邪說,發展組織成員,爲溫金路及該邪教組織聚斂錢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

法院認爲,溫金路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利用精神控制或者強制手段與多名女信徒發生性關係,並對多名女信徒進行強制猥褻,其行爲分別構成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強姦罪,強制猥褻婦女罪。高麗紅、郭軍召、陳顯的行爲已構成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溫利軍、曹俊霞、曹恆飛的行爲已構成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溫金路是邪教組織的首要分子,高麗紅、郭軍召、陳顯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溫利軍、曹俊霞、曹恆飛起次要作用,系從犯。

一審宣判後,溫金路表示認罪悔罪,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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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昌宗 本文來源:中新網 責任編輯:俞昌宗_NBJ1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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