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人,日前平湖市出台了《关于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系列保险工作实施办法》,这一政策惠及10万余平湖独生子女家庭,一起来了解一下

首次将独生子女父母纳入平安保险范围

从平湖市卫生健康局了解到,我市继2013年启动独生子女“平安保险”后,2014年又推出“陪护、医疗、慰藉”三位一体的计生特殊家庭“安康保险”惠民政策。按照政府买单、计生家庭受益的原则,今年的计划生育家庭系列保险政策又有了重大调整和完善,首次将独生子女父母纳入平安保险范围

01

独生子女父母平安保险投保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

193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到2020年6月30日年满49周岁;

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或政策生育或收养的;

本人现存(含收养)一个子女的父母(送养的孩子计算为子女数)。

小编解释下,也就是说今年可以享受该政策的人群为:1933年1月1日0时之后到1971年6月30日0时之前出生的平湖籍居民,且符合以上独生子女父母条件的。

02

保障项目

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意外身故、伤残或患有重大疾病的,最高保险金额为1万元;因30种重大疾病或在重症监护病房治疗的,按实际住院天数给予100元/天的住院补贴保险金,最高以180天为限。

今年独生子女父母平安保险已于6月30日开始正式生效,保期一年。

取消独生子女母亲

49周岁的年龄限制

除了首次将独生子女父母纳入平安保险范围外,此次还对已实施的独生子女平安保险进行完善调整,独生子女平安保险投保对象,不再受母亲年龄49周岁及以下的限制。这一举措在嘉兴地区尚属首创。目前,全市11.75万名独生子女均列入平安保险范围,较上年增加7.07万人。

注意事项

2016年1月1日后出生的独生子女及其父母均不纳入平安保险。

这份保险能够为我市符合条件的

独生子女及其父母提供力所能及的保障。

在遇到意外时,送去“雪中送炭”的关怀。

来自平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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