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88年合同制工人,當時每月扣了保險費,爲什麼現在退休96年以前的不算了呢?這個你可能有點誤會,要認真仔細的再去諮詢社保部門,如果你是屬於1988年工作的合同制工人,96年之前的工齡是應當要計算爲工齡的,只要能夠計算爲國家承認的連續工齡,就應該屬於視同繳費年限。

對於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其實標準就只有一條,在沒有納入養老保險繳費之前的,國家認可的連續工齡或是工作年限的,都可以認定爲視同繳費年限。勞動合同工作爲我國國有企業勞動用工制度改革的成果,對於勞動合同工能否計算爲視同繳費年限,其實各地的社會保險實施細則或是實施條例中,都是有明確規定的,不但合同制工人在社保沒有繳納之前的工作年限,可以認定國家規定的工作年限,就是最後一次臨時工被錄用爲正式職工的,最後一次參加臨時工的工作年限,也要計算爲正式的工作年限。

1988年參加工作的合同制工人,只要是經過當地勞動部門正規招工程序,個人檔案或者單位檔案有明確記載的,都應當計算爲正式的工作年限,也應該確認參加工作時間爲1988年。當然你是在1988年繳納了養老保險費,但是那個時候由於保險費的種類不規範,雖然扣了保險費,有的沒有建立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金額只有職工本人工資的3%,同時計入了本人繳費手冊。如果你能找到當年的養老保險繳費手冊,或是繳費的依據,我想能夠便於社保部門的工作認定。

對於1996年之前參加工作的人員,在辦理退休時不但工齡要認定,而且還有很多優惠政策。所以對於1988年參加工作的人員,到1996年之前的工作年限,如果繳費年限走不通,但是也可以走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如果要走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必須要提供個人人事檔案,由用人單位出面來辦理和協調,事情辦起來相對更爲容易一些,作爲單位的人力資源部門政策法規比較熟悉,和社保部門、人社部門的工作人員也比較熟悉,溝通起來更加順暢,所以依靠單位,依靠自己的組織這是國有企業的優勢。對於1996年之前參加工作的人員,同時還可以享受獨生子女補貼等特殊優惠政策,所以1988年到1996年這8年的工齡,是非常重要的。

綜上所述,你1988年參加工作的勞動合同制工人,只要是繳納養老保險費用的,這個工齡是要計算爲繳費年限的,即使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費用,也是應該計算爲視同繳費年限的,可以依靠單位的人力資源部門和相關社保部門進行協調,確保自己的權益不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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