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爲升副部花110萬的“遼寧虎”,現住公安部秦城監獄

來源:北京青年報

撰文 |  餘暉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遼寧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蘇宏章目前正在公安部秦城監獄服刑。

今年61歲的蘇宏章是“遼寧虎”,2017年5月,因受賄罪、行賄罪獲刑14年。

除蘇宏章之外,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原黨委副書記、總裁王銀成,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原副主任龔清概等也在秦城監獄。

獲刑後,蘇宏章“住秦城監獄”

蘇宏章,男,漢族,遼寧瀋陽人,1959年5月生,大學文化,哲學學士學位,副教授,1983年8月畢業於遼寧大學哲學系哲學專業。

公開資料顯示,蘇宏章長期在遼寧省工作,擔任過遼寧省委宣傳部副部長、撫順市委副書記、瀋陽市委副書記,2011年10月躋身省級常委,後任遼寧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16年4月,蘇宏章任上被查。

2017年5月19日,哈爾濱市中院公開宣判,蘇宏章獲刑14年。法院審理查明,蘇宏章斂財1996.8097萬。

此外,這個“老虎”爲了升副部,還花了110萬。

法院審理查明,2010年至2011年,蘇宏章在選舉遼寧省副省級幹部、中共遼寧省委常委換屆中,爲獲得推薦並當選遼寧省副省級幹部、中共遼寧省委常委,直接或通過他人給予相關國家工作人員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10.6949萬元。

需要說明的是,“老虎”獲刑後,還有一些事情需要處理,比如違法所得財產的追繳問題。

在蘇宏章一案中,法院當時就提到,“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對蘇宏章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發佈了一個執行裁定書——《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二庭與被執行人蘇宏章財產刑一案執行裁定書》。

裁定書提到了兩個細節。

其一,蘇宏章獲刑後,“住公安部秦城監獄”。

其二,蘇宏章一案中,財產收繳、上繳等情況還需要調查機關協調解決。

裁定書提到,因對被執行人(蘇宏章)財產收繳、上繳等情況需要調查機關協調解決,協調期間,現申請執行人(哈爾濱市中院)撤回執行申請。

法院裁定,終結(2019)黑01執1721號的執行。

這些“老虎”也在秦城監獄服刑

政知君注意到,十八大後落馬的“老虎”中,有不少人都在秦城監獄服刑。

比如今年73歲的吉林省委原常委、原常務副省長田學仁。

2018年6月,田學仁從無期徒刑被減爲有期徒刑22年(刑期自2018年6月29日起至2040年6月28日止)。

根據已公開的裁判文書顯示,廣東省原副省長劉志庚(2017年5月被判無期),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李達球(2014年獲刑15年,2018年減刑7個月,減刑後刑期至2028年2月3日),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王素毅(2014年被判無期,2017年減爲20年1個月,減刑後刑期至2037年9月8日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慄智(2016年11月獲刑12年)等也都在秦城監獄。

政知君注意到,人保集團原總裁王銀成在獲刑後,也在秦城監獄服刑。

王銀成,男,1960年出生,山西臨猗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經濟學博士畢業,曾任中國人民保險集團總裁,2017年2月被查。

王銀成問題也不少,比如他拉攏腐蝕組工幹部,長期獨佔使用公司活動室,再比如他在公務出國期間改變行程打高爾夫球等。

2018年5月,王銀成獲刑11年,斂財數額超870萬。法院當時也提到,對王銀成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今年1月,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了《王銀成罰金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獲刑15年的龔清概,也在秦城監獄

需要說明的是,對“老虎”財產進行追繳,也需要時間。

以同樣在秦城監獄服刑的龔清概爲例。

龔清概曾是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副主任,2016年1月被查,後法院證實,其斂財數額高達5352.9186萬元。

2017年4月20日,龔清概因受賄罪獲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五百萬元;對龔清概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龔清概獲刑後,到公安部秦城監獄服刑。

他獲刑兩年多後(2019年12月),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了《河南省安陽市中院執行裁定書》。

裁定書提到,關於龔清概犯受賄罪涉財產部分執行一案,由偵辦機關扣押、查封,並移送本院執行的財物,現已處置完畢。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七條第六項規定,裁定終結本院(2017)豫05執112號案件的執行。

裁定書的落款時間是2019年11月27日。

資料 | 中國裁判文書網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