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7月9日電 據中國銀保監會江蘇監管局網站公告,因向項目資本金未達規定比例的房地產企業發放貸款等,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被罰款60萬元,兩名責任人被警告。

圖片來源:中國銀保監會江蘇監管局網站

公開信息顯示,因向項目資本金未達規定比例的房地產企業發放貸款、信貸資金用途管理不到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被罰款60萬元。

同日,中國銀保監會江蘇監管局網站還公佈對兩名責任人的處罰決定。公開信息顯示,杜萍對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城北支行信貸資金用途管理不到位負有直接管理責任,李巖對對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開明支行向項目資本金未達規定比例的房地產企業發放貸款承擔直接責任,兩人均被警告。(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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