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多次發帖稱辦案民警爲“黑警” 法院退休幹部被判誹謗罪獲刑兩年半)

2020年4月16日,因在網絡多次發帖質疑一起刑事案件並稱辦案民警爲“黑警”,63歲的江西省景德鎮市中級人民法院退休法官陳光平(網名:亦忱)一審被判誹謗罪,獲刑兩年六個月。

▲陳光平案判決結果

陳光平不服,當庭提出上訴。7月9日,紅星新聞記者從陳光平辯護律師鄧學平處獲悉,6月28日,景德鎮市中院就此案進行了調解。

調解中,自訴一方希望維持一審原判,而被告人陳光平一方則希望原告撤訴,但最終調解以失敗告終。目前二審開庭時間未定。鄧學平表示,二審時他將爲陳光平做無罪辯護。

法院退休幹部質疑經濟案件

多次發帖稱辦案民警爲“黑警”

起訴陳光平的分別是景德鎮市樂平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副大隊長邵長斌、樂平市公安局法制科科長吳文軍以及樂平商人倪軍,雙方的交集始於樂平市公安局查處的一樁經濟案件。

2018年10月,江西省萬宇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下稱萬宇公司)實際控制人石傲香、總經理席山以及石傲香弟弟石傲國、女兒石林子先後被樂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罪名爲涉嫌挪用資金罪。

據瞭解,其涉嫌挪用的資金,爲萬宇公司旗下樓盤“萬宇城”的售房款。這一案件的報案人,正是此前將萬宇公司賣給石傲香的樂平商人倪軍。

2018年11月,石傲國等4人被執行逮捕。2019年9月29日,經景德鎮市檢察院指定管轄,景德鎮市珠山區檢察院以涉嫌挪用資金罪對上述4人提起公訴。


▲陳光平的微信公號

而自2019年9月初始,陳光平就在自己的微信公衆號(名稱:“亦忱看世界”)、新浪微博(名稱:“亦忱”)以及Zine(名稱:“亦忱”)上連續撰文,質疑石傲香一案,稱倪軍“勾結”警察邵長斌、吳文軍,利用警權插手經濟糾紛,從而達到重新獲得公司經營權和項目控制權的目的。


▲景德鎮市政法委通報

陳光平的發帖,引起了當地相關部門的重視。2019年10月11日,景德鎮市委政法委通報稱,針對陳光平在網上發帖反映的情況,相關部門正進行覈查覈實,而對在網上傳播惡意言論、誹謗誣告他人涉嫌違法的,政法機關將堅決查處,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次日(12日),樂平市公安局官方微信轉發該通報,並稱相關民警於10月9日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指控陳光平捏造事實,損害其名譽,情節嚴重,構成誹謗罪。

紅星新聞記者獲悉,後景德鎮市中院指定浮樑縣法院管轄,11月19日、20日,邵、吳二人向浮樑縣法院提起刑事自訴。同月,倪軍也控告陳光平誹謗,浮樑縣法院將兩案合併審理。

邵長斌、吳文軍和倪軍三人認爲,2019年9月以來,陳光平在網絡上連續多次發佈貼文,惡意捏造自訴人相互勾結構陷石某香等人,是“黑警”“搶劫犯”“浮在水面上的罪犯”“黑惡勢力犯罪團伙”等,相關貼文傳播甚廣、影響惡劣,嚴重損害了自訴人的人格尊嚴和身心健康,已構成誹謗罪。

一審獲刑兩年半 

二審律師將做無罪辯護

2020年4月16日,浮樑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並當庭宣判,陳光平被判誹謗罪獲刑兩年六個月,並被當庭收監。

判決書顯示,法院經審理查明,2019年9月3日至2019年12月28日,被告人陳光平使用暱稱爲“亦忱”的新浪微博、Zine和暱稱爲“亦忱看世界”的微信公衆號,在網上發帖30篇,捏造邵長斌、吳文軍、倪軍“警黑勾結,羅織罪名構陷無辜,炮製一起典型刑事假案,使石某香等人陷於牢獄之災”,並污衊邵長斌、吳文軍爲“黑警”,三自訴人爲“罪犯”“搶劫犯”“涉黑涉惡犯罪團伙”。相關貼文被點擊、瀏覽累計67萬餘次,引發網民對邵、吳、倪三人的負面評價。


▲陳光平一審判決書,圖爲自訴人提供的證據材料

自訴人提供的證據材料顯示,景德鎮市公安局出函證明:經覈查,邵、吳、倪三人無涉黑涉惡違法犯罪嫌疑;邵長斌在辦理石傲香等人挪用資金案中無違法犯罪嫌疑;作爲報案人倪軍的親戚的吳文軍,已按規定迴避了對此案的相關審覈工作。


▲石傲香案判決書

而景德鎮市珠山區法院的一份生效判決書也顯示,2020年1月19日,石傲香等4名被告人認罪悔罪,被法院判處挪用資金罪,均獲緩刑。

陳光平及其辯護人則提出,他認爲石傲香等人挪用資金系刑事假案,是根據案件事實作出的判斷,並未捏造事實;他通過網絡監督並表達意見,無損害自訴人名譽的主觀故意,不構成誹謗罪;自己發表的批評意見屬於價值判斷而非事實判斷,不屬於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犯罪行爲,自訴人可通過民事法律保護其名譽權。

但以上辯護意見未被法院採納。法院認爲,被告人陳光平在沒有事實根據的情況下,公開散佈自訴人“警黑勾結、違法違規炮製刑事假案、構陷無辜,致石某香等人陷於牢獄之災”的不實信息,持續3個多月發佈30篇貼文,多次蔑稱自訴人爲“黑警”“搶劫犯”“浮在水面上的罪犯”“涉黑涉惡犯罪團伙”等,故意捏造事實,公然誹謗他人,已超越輿論監督範圍,嚴重侵犯了他人合法權益。

在該案中,誹謗信息被點擊、瀏覽超過67萬次,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屬“情節嚴重”,且被告人陳光平拒不認罪,毫無悔改之意,相關貼文至今仍未刪除。綜上,判決被告人陳光平構成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宣判後,陳光平表示不服並提出上訴。

7月9日,紅星新聞從陳光平二審辯護律師鄧學平處獲悉,6月28日,景德鎮市中院對此進行了調解。調解中,自訴一方希望維持一審原判,而被告人陳光平一方則希望原告撤訴,但最終調解以失敗告終。

鄧學平提出,二審時他將爲陳光平作無罪辯護。他認爲,陳光平的行爲不符合誹謗罪的構成要件;一審法院對舉證責任分配不當,自訴人應承擔訴訟不利的後果,應依法宣告陳光平無罪;司法公正事關重大公共利益,作爲公民的陳光平有對“萬宇城”一案發表批評和監督言論的權利。

相關推薦
  • 法院退休幹部發帖稱兩警察是“黑警”,被判刑兩年半已上訴
  • 批評辦案警察爲“黑警” 江西退休法官一審獲刑兩年半
  • 南京多名在校學生被河南警方跨省刑拘,背後有黑色產業鏈
netease 本文來源:紅星新聞 作者:李文滔 責任編輯:韓佳鵬_NN9841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