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金罐紅牛歸泰國天絲所有? 中國紅牛:嚴重背離事實 將採取必要法律行動

來源: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7月10日訊 據中國紅牛官方微信今日發佈消息,針對日前“天絲醫藥保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絲公司”)發佈享有紅牛金罐商標合法權益”一事,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紅牛”)今日發表律師聲明(以下簡稱《聲明》)。《聲明》表示,“天絲公司”對“金罐包裝具有無可爭議的法律權益”的說法嚴重背離客觀事實。“中國紅牛”對“天絲公司”涉嫌違背商業道德和契約精神的違約及違法行爲,將依法採取一切必要法律行動。

《聲明》表示,針對國家知識產權局2020年5月14日《裁定書》,“中國紅牛”已經於2020年7月2日向北京市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目前該訴訟案件尚未開庭,更未做出判決。“天絲公司”將尚未生效的《裁定書》作爲其“享有紅牛金罐商標的合法權益”的所謂依據大肆傳播,嚴重背離案件客觀情況,誤導廣大消費者,

“中國紅牛”於1995年10月4日獲得國家衛生部批文後正式生產出“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1996年,“中國紅牛”董事長嚴彬親自爲“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設計全新的、具有獨特的“三縮頸”設計的金色金屬罐體包裝/裝潢(即“金罐包裝”),並於1996年7月18日申請紅牛飲料“金罐”包裝罐的外觀設計專利並取得授權(專利號:ZL96307886.0)。

《聲明》強調稱,“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包裝、裝潢在“天絲公司”申請第11460102號“紅牛REDBULL”(立體商標)之前就已構成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五條規定的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裝、裝潢。“天絲公司”申請註冊該立體商標損害了“中國紅牛”在先的包裝裝潢權益,違反了《商標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應予宣告無效,

《聲明》還表示,“中國紅牛”出品的“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於1997年7月4日獲得“保健食品標誌”(俗稱“藍帽子”)。“天絲公司”向中國推出的“紅牛@維生素風味飲料”與“中國紅牛”生產的“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相比,“減少了中國紅牛中所含的適量咖啡因,該成份以瓜拉納提取物取代。” 且“天絲公司”的紅牛與“中國紅牛”從品類來說,最大區別在於前者並不是功能性飲料,而是風味飲料,對此,敬請中國紅牛消費者予以細緻甄別。

對於目前市場中出現的多款紅牛產品。《聲明》表示,“天絲公司”所產的紅牛安奈吉、紅牛維生素風味飲料,與“中國紅牛”的包裝相似度高達90%,三款產品的不同是正下方標註的文字不同而已。“天絲公司”擅自非法使用中國紅牛擁有合法權利的紅牛“金罐包裝”,涉嫌故意混淆商品來源,誤導消費消費者等不正當競爭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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