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

嘉定区人民法院

依法对一起特大假币案公开宣判,

5名被告人依法被判处相应刑罚。

经法院审理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楚某出售、运输假币,涉案金额达330余万元,代某、徐某购买假币13万余元,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分别构成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而李某在明知是伪造货币前提下,多次持有、使用假币,涉案金额4200多元,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

据介绍,被告人王某、楚某专门负责出售假币,代某、徐某购买来后,由李某及其他人将这些假币散出去。

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5年,罚金人民币50万元;被告人楚某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罚人民币30万元;被告人代某判处有期徒刑9年,罚人民币20万元;被告人徐某判处有期徒刑8年9个月,罚人民币15万元;被告人李某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人民币1万元。

【案件回顾】

去年4月开始,嘉定公安机关陆续接到群众报案,称在经营过程中收到假钞,且受害者大多为小商铺的经营者。随后,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对上海市全境内使用假币的案件进行串联并进一步深挖后发现,这是一条集运输、出售、购买假币于一体的犯罪链,而其中一条销售门路就在上海。

去年11月7日,嘉定警方根据线索,在外省某高速道口截停一辆白色轿车,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楚某二人抓获,同时查获车辆内面额总计约330万元的假币。次日,他们的“下家”代某、徐某夫妇及团伙成员李某等人在上海被抓获,当场缴获面额4600元假币。该案系购买、运输、出售和使用假币的串案,也是上海公安机关近5年来缴获假币面额最多的一起案件。

撰稿:秦建、何婷婷(实习)

摄像:张晓冬

编辑:王丽慧、倪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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