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創財經》 文 / 張彥

據證監會第十八屆發審委2020年第89次會議結果顯示,新亞強硅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亞強”)的首發申請獲得通過。

新亞強主營有機硅精細化學品研發、生產及銷售,主要產品包括六甲基二硅氮烷、乙烯基雙封頭和二苯基二氯硅烷,普遍應用於電子電器、汽車製造、醫療器械等領域。新亞強此次擬登陸上交所主板,公開發行新股的數量不超過3889萬股,募集資金計劃將用於年產2萬噸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產品項目、研發中心建設項目和補充流動資金,保薦機構爲國金證券。

雖然新亞強此次僥倖過會,但《雲創財經》注意到,新亞強在環保違法上可謂是屢教不改,從其前身吉林新亞強開始,環保違法事件頻頻湧現,另外,新亞強在用地上還存在違規行爲。

回顧發展歷程,新亞強成立於2009年11月,發起人爲吉林新亞強和初亞軍,吉林新亞強持有10580萬股,持股比例爲99.92%;初亞軍持有8萬股,持股比例爲0.08%。其中,吉林新亞強就是如今新亞強的前身,新亞強成立以後,吉林新亞強對新亞強先後五次增資,直到2018年11月,新亞強吸收合併了吉林新亞強,繼承吉林新亞強的全部運營體系及其他一切權利與義務。

而提起吉林新亞強,就不得不提那樁發生在十年前的那場中國本世紀最嚴重的水域污染事件。據媒體報道,2010年7月28日,吉林省永吉縣境內發生特大洪水,有兩家企業的庫房被沖毀,其中吉林新亞強一批裝有約170噸的三甲基一氯硅烷的原料桶被衝入松花江中,由於三甲基一氯硅烷受熱或遇水分解可釋放出有毒的腐蝕性煙氣,吉林市政府爲了防止水質污染對人體健康造成影響,果斷採取了暫停供水的措施,但因此,也對當地的生產與生活秩序造成了嚴重的干擾。

此事件在當時造成了巨大的社會反響,從事發地吉林市,到吉林市下游的松原市,再到數百公里之外、位於松花江下游的哈爾濱市,各地政府均啓動了應急預案全力將污染降低到最低程度,並且此事件對俄羅斯也造成了一定的影響,據俄羅斯新聞社報道,俄羅斯政府部門抱怨說,中方未及時向哈巴羅夫斯克州方面告知此次事件。《中國環境報》的報道則顯示,中國環保部在2010年7月29日晨向俄方通報了相關情況。

這已經不是吉林新亞強第一次出現環保安全方面的事故。2009年3月17日晚,吉林新亞強203車間發生火災事故,事故起因是一名工人穿有含化纖成分的衣服,產生靜電,對於充滿着化學易燃物的生產車間來說,員工穿着化纖衣服進入生產車間實乃大忌,由此可見,吉林新亞強在安全管理上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如今,吉林新亞強已經不復存在了,新亞強不但繼承了吉林新亞強的全部資產、負債、業務、人員,還繼承了吉林新亞強偏好環保違法的“癖好”。據宿遷市環保局官網顯示,2017年3月,宿遷市環保局對宿遷生態化工科技產業園區異味開展巡查,公司因在線監控設施運行不正常而被立案查處,不過,新亞強在招股書中並沒有提及此違規事件。

據招股書顯示,新亞強僅在2019年內就發生了多起環保違法事件。

2019年5月13日,宿遷市宿豫區環境保護局對新亞強超審批量排污的環境違法行爲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宿豫環罰字[2019]第32號),對公司責令改正並處以10萬元罰款。

同月,有信訪問題反映稱宿豫區北化工園區新亞強將1500噸危險廢品堆放在二廠區內,現場氣味刺鼻,有巨大的安全隱患,5月25日,宿遷市宿豫生態環境局向新亞強下達了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宿豫環罰聽字〔2019〕39號),對新亞強處以罰款9萬元,並責令限期改正,然而諷刺的是,這起違法事件涉及的兩個項目,分別於2012年12月和2019年2月獲得宿遷市生態環境局環評批覆,並且其中一項還是新亞強本次的募投項目,雖然新亞強在招股書中一再表示,公司在環保方面投入金額巨大,執行嚴格的環境保護措施,但如今依然發生了嚴重的環境污染事件,實則令人對其招股書中所做得描述有所懷疑。

同年6月3日,宿遷市宿豫區保護局就新亞強未按規定對危廢焚燒爐排放的有害大氣污染物進行監測、未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誌、未按規定申報登記危險廢物及未採取防範措施造成前餾分和噸袋裝危險廢物滲漏造成污染的違法行爲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宿豫環罰字[2019]第44號),對公司責令改正並處合計9萬元罰款。

除了在環保上的違法行爲,新亞強在土地上也存在違規情形。2013年,新亞強在一塊原本屬於農業用土地上新建新亞強硅化學江蘇有限公司的生產基地,然而在當時,據江蘇省國土資源廳下達的文件顯示,新亞強江蘇用於新建生產基地的土地仍處於“建新留用”狀態,也就是說,在當時新亞強江蘇用地時並沒有得到江蘇省國土資源廳的批准。並且在新亞強江蘇擴建基地時,施工牌上顯示,基地佔地139畝,而從當地村民提供的徵地補償明細來看,實際卻徵收了200多畝,存在着少批多佔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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