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剛兩月的”老來伴“相攜來到法院,關係看上去不錯的他們居然請求解除婚姻關係。到底發生了什麼?7月9日,望城法院通報了這起案件。

八旬兩老“閃婚”又“閃離”

根據身份信息,“丈夫"李新輝出生於1939年,今年已經81歲。"妻子"李新純出生於1943年,亦將至耄耋之年。結婚證上顯示,雙方登記結婚的日期爲2020年4月。但不過兩個月,二人便來到法院起訴離婚。

立案後第二天,原告代理人告訴承辦法官,雙方均願意離婚。在代理人的陪同下,兩位老人一起來到法院,請求組織調解離婚。

令法官驚奇的是,兩人言談親密,和樂融融。且原、被告的名字只有一字之差,年過八十方纔登記結婚,不到兩月又“閃離”,這些情況引起了承辦法官的警覺。

“假夫妻”竟是“真兄妹”

“憑藉多年的辦案經驗,我直覺這起案件可能會有隱情。”承辦法官說道。在組織調解前,她通過電話向當事人所在的社區瞭解情況。社區工作人員的回覆讓她大喫一驚:兩人居然是親兄妹。

經過調查,法官獲知更多的線索:李新純戶籍地處城鄉邊緣,房屋即將被拆遷徵收。兩人登記結婚,很可能是爲了多分拆遷款。瞭解內情後,承辦法官立即覈實線索。

她分別與兩人談話,就雙方是否系親兄妹、緣何結婚又火速離婚等問題進行質詢。

一開始,兩老均矢口否認兄妹關係,並向法官“講述”婚姻關係始末:兩人在一次搭車時偶然認識,因雙方均已喪偶想找一個老伴過日子,現在因性格不合要求離婚。

法院判決婚姻無效

面對二人的“欲蓋彌彰”,法官嚴肅釋明法理,表示已初步瞭解兩人的關係及結婚動機,希望他們如實陳述事實,如經調查覈實,系作虛假陳述,法院將對其實施罰款或拘留等民事制裁。

受到法律的威嚴震懾,當事人最終承認雙方的兄妹關係。

兩人坦言,因李新純所在地即將徵收,爲將李新輝戶口遷往其所在地,以便徵收時獲取相關利益,雙方於今年4月登記結婚。

結婚後次日,李新輝便以夫妻投靠的方式將其戶口從湖南省湘陰縣遷往原告所在地。

在世俗的眼光和輿論的壓力下,兩人內心也備受煎熬。考慮到李新輝戶口已遷移,遂起訴至望城區法院離婚。

法院經審理認爲,原、被告系親兄妹,屬於《婚姻法》規定的禁止結婚和婚姻無效的情形,依法判決原、被告的婚姻關係無效。

瀟湘晨報記者周凌如 通訊員曾晶晶

【來源: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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