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助推复工复产经济复苏工作,切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引导店外经营和占道经营向有序性发展,有效避免“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现象,城关区城市管理局通过制定《城关区城市管理局临时占道经营管理办法》、《城关区临时占道经营监督考核标准》和《城关区沿街店面跨店经营承诺书》来保障占道经营行为的有序推进,维护市容环境的干净整齐。

(存在占用盲道,卫生脏乱差现象)

(存在占用盲道,卫生脏乱差现象)

(店铺门前人行道宽度小于4米,不允许出店经营)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暴露出的问题也十分突出:一些商户摊贩无视相关规定的要求,随意占道经营、乱堆杂物,不但造成环境污染、噪音扰民、交通阻塞,甚至造成路面油渍无法清理现象,这都严重影响了城市的整洁美观和人们的生产生活,让美丽的城市面貌重回无序“脏乱差”局面。

(签订《城关区沿街店面跨店经营承诺书》)

近日,我局向全区各餐饮行业经营者发放《致餐饮行业商铺的一封信》,希望餐饮行业经营者能够严格遵守临时占道经营相关规定,主动遵守秩序,做好自我约束,让出店经营更加“有序”,让百姓得到更多的实惠,让我们的城市在人间烟火中更加干净整洁美丽有序。

(发放《致餐饮行业商铺的一封信》)致餐饮行业商铺的一封信

根据省、市、区相关部门“六保”、“六稳”工作要求,允许城区餐饮行业临时出店经营,结合《兰州市城关区城市管理局临时占道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兰州市城关区城市管理局临时占道经营监督考核办法(试行)》现就开展此项工作相关事宜温馨提示如下。

一、允许临时出店经营的范围和条件要求

店铺门前人行道宽度大于4米,且设置桌椅后仍留有宽度大于2米人行通道的餐饮店铺。

二、允许临时出店经营的时间

1.牛肉面馆类7:00—9:00、12:00—13:30

2.炒海鲜、烧烤、火锅类19:30—22:30

3.炒菜、米饭类12:00—13:30、19:30—21:30

以上三类餐饮行业允许在具备本通知第一条的情况下,在规定的时间段临时出店经营,其他时间均要求入店经营。严禁露天烧烤、烹饪;严禁在未许可时间段出店经营;严禁占用消防、急救、盲道、残障人士通道。

三、允许临时出店经营设置桌椅的数量和要求

1.临时出店经营的餐饮店铺在紧挨自己店面的位置设置桌椅时原则上不超过10套桌椅(1桌4椅),但具体设置桌椅的数量必须满足本通知第一条之规定。

2.符合临时出店经营的店铺必须在临时设置区域铺设放油毯(垫),铺设面积必须大于临时设置面积。

3.临时出店经营期间,必须按照 “一桌一桶”的原则配备统一的垃圾回收容器,同时要做到垃圾及时清扫、清运,对顾客的不文明用餐行为及时进行劝阻。撤离时要做到地面干净,不留垃圾、油污,并每周对临时出店经营区域进行清洗。

4.严禁在非出店经营时间段将桌椅堆放在店铺门外。

5.严禁对许可出店经营的区域进行出租和转让。

四、考核扣分标准

1.未按规定经营时段出店经营,一次扣3分;

2.超过审批的出店经营面积进行经营,一次扣3分;

3.店铺责任区范围内,有乱丢弃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等垃圾杂物,乱张贴小广告以及共享单车乱停放等影响城市市容市貌行为的,一次扣1分;

4.经营中的采用发出高大声响招揽顾客的,一次扣2 分;

5.其它违反规定,不服从管理的,视情况扣 1-12 分。

6.违反诚信经营相关规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扣分:

经群众举报核实的,一次扣6分;被其他执法部门依法处罚的,一次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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